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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工业企业“双节”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6-09-24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0 

为确保广大工业企业稳定有序生产,有效防止突发事件导致企业经济财产损失和区域生态环境损害,现就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生态环境安全工作要点提示如下:

1、系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各个风险单元责任明确和应急技能熟悉情况,各类风险物质防泄漏、流散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废水收集、截流、暂存、转运系统的维护运行情况,以及各种应急物资配备情况,重点实操验证关键截污闸阀启闭状态,及时主动发现消除隐患。提前组织相关人员熟悉环境应急预案,并视情开展节前针对性演练。

2、深入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针对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污水处理等“五类”环保设施,请对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求,全面排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带病运行”导致燃爆、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次生环境事件。节日停产企业,请做好环保设施维护保养和复工前检查调试,确保安全复产。

3、及时清腾风险物质和应急空间。针对厂区零散存放的物料、危废等风险物质,节前请及时清理收拢入库规范存放,及时处理厂区积存生产废水,及时规范转运、处置积存危废,源头压降环境风险。提前清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雨污管道,最大可能腾出环境应急空间。

4、全时落实应急值守和应急响应准备。节日期间,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全时安排环境安全负责人和应急队伍在位值守。强化初期应急响应,如遇突发环境事件,请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首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散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开展防护,并向片区环境监管人员直报情况,或通过12345热线向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我局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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