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点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m2) 土地 状况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备注
2006-7-A 开发区内宝曹路东侧地块 3874 净地 商服(加油站) 商业40年 ≤15% ≤0.2 ≥40%
2006-7-B 开发区内曙光路西侧地块 14087 净地 农贸市场 商业综合 商业40年居住70年 ≤48% ≤1.4 ≥25% 商业用地比例不大于34%
上述二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宝应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处出具的相应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其中,B幅地块中,南侧要求规划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 m2(底层建筑占地面积不小于2600 m2,局部可建2层)的农贸市场,由投资商建成后按成本价结算转让给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并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营和管理。临曙光路沿街规划为1-2层的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 m2(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1800m2),以上农贸市场和商业建筑占地面积与该地块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4%,其它均为多层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不大于18m,建筑层数为4-5层(一层车库除外)。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竞买人竞得上述宗地后,其建设方案须报经江苏省宝应开发区管委会审核认定并经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竞买人的资格
A幅地块,凡具有经省经贸委批准的加油站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竞买。B幅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但在本县有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或竞得不按时开工建设等土地出让违约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及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及经所在地工商部门验证并加盖公司(或企业、经济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民个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他人报名或竞买的,必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请使用可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收据。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2006-7-A 232 5万元或其倍数 50
2006-7-B 710 10万元或其倍数 150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最终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出让金总额的4%)、环境评价费、建筑业劳保统筹费和土地交易费(1.3元/m2)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性规费。
竞买人竞得上述宗地后,有关该宗地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五、报名、报价起止时间、地点和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接受报名报价时间只限法定工作日时间内。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件、电话等竞买申请。
符合竞买资格者须填写相应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报价表》,并按规定缴付竞买保证金和咨询服务费后,方可参加报名报价。
报名报价时间:自2006年7 月18 日上午8:30起至2006年8月16日16:00止;
报名报价地点: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宝应县原多管局二楼)
以上二宗地在报名报价期满后,还将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定于2006年8月17 日上午9:0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进行。
联系人:陈跃舟 王 华 联系电话:0514-8257523
帐号: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1108200109000067131 工行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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