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经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四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m2) 土地状况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备注
2006-3-A 安宜高级中学西侧地块 52525 净地现状 商住 商业40年 商业用地比例不大于5%
居住70年
2006-3-B 南园路南侧地块 50841 净地现状 居住 居住70年
2006-3-C 白田农贸市场东侧地块 72382 净地现状 居住 居住70年
2006-3-D 南方凤凰苑东侧地块 32155 净地现状 商住 商业40年 商业用地比例不大于10%
居住70年
二、《规划设计要点》的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日照间距系数 备 注
2006-3-A ≤30% ≤1.4 ≥35% ≥1.44
2006-3-B ≤30% ≤1.0 ≥38% ≥1.44 建筑层数不高于四层
2006-3-C ≤30% ≤1.4 ≥35% ≥1.44
2006-3-D ≤30% ≤1.4 ≥35% ≥1.44
上述四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宝应县建设局出具的相应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其中:A幅宗地沿白田中路营业用房建筑物长度不超过临街长度的70%,沿南园路不得设营业用房。
竞卖人竞得上述宗地后,其建设方案须报经宝应县建设局审核认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竞买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均可报名参加上述四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其中: D幅宗地需以外资注册且今年到帐300万美元。但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单位(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及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及经所在地工商部门验证并加盖公司(或企业、经济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民个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他人报名或竞买的,必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请使用可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收据。
五、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2006-3-A 3550 20万元或其倍数 100
2006-3-B 3400 20万元或其倍数 100
2006-3-C 4350 30万元或其倍数 150
2006-3-D 2250 20万元或其倍数 100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最终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出让金总额的4%)、环境评价费、建筑业劳保统筹费和土地交易费(1.3元/m2)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性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建筑面积100元/m2的标准缴纳)。
竞买人竞得上述宗地后,有关该宗地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六、报名、报价起止时间、地点和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接受报名报价时间只限法定工作日时间内。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件、电话等竞买申请。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者须填写相应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报价表》,并按规定缴付竞买保证金和咨询服务费后,方可参加报名报价。
报名报价时间:自2006年4 月2 日上午8:30起至2006年4月 2 7日16:00止;
报名报价地点: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宝应县原多管局二楼)
以上四宗地在报名报价期满后,还将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定于2006年4月28 日上午9:00时在宝应宾馆多功能厅进行。
联系人:陈跃舟 王 华 联系电话:0514-8257523
帐号: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1108200109000067131 工行
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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