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丽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5
县委决定:
高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
潘宇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君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娴云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宝应县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职务;
陈凯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于冬同志任宝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洁同志任宝应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静同志任宝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晖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梅高亮同志中共宝应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书记、中共宝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蒋骏超同志中共江苏省宝应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谈凤杰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宝应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26年8月15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关于蒋骏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