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兆飞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0
县委决定:
龚兆飞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赵云云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亮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旭同志任宝应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晓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宝应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宝应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霞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朱娟同志任宝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宝应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雍自生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袁昌扣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
张雪同志任扬州市苏中公学研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文斌同志宝应县纪检监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阳同志宝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伟国同志宝应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贵戈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免去许仁峰同志宝应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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