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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5010 

广大市民:

为有效化解和防范辖区金融风险,提高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给非法金融活动以可乘之机,我县经前期核查,特对北京恒昌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汇财”)、北京张舟怡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舟怡帆”)向市民进行金融风险提示。恒昌汇财、张舟怡帆均属于普通工商企业,均未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不具备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销售私募基金、销售保险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恒昌汇财、张舟怡帆此前在我县注册的分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020年6月注销,目前在我县没有设立分公司。

县金融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投资理财时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相关线索,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根据《宝应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内容经相关部门核查,符合奖励条件和奖励原则的,县处非办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宝应县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1、县处非办:88917615;

2、县公安局:110、88877236。

 

宝应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宝应县公安局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

宝应县人民银行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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