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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宝应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442 

广大市民:

近期,非法集资活动开始“改头换面”呈现新品种、新类型,更具隐蔽性和诱惑性。前期的一些投资理财、P2P公司等通常在繁华的街道开设门市,装修高档,大肆宣传,吸引客户,在国家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背景下,以前的从业人员改变工作方式,比如改头换面注册新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到更隐蔽的地方,规避相关部门的检查,开发新的产品,如伪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养老保健等。甚至开发新的APP,通过所谓“互联网+”和“新零售”的模式,比如走路赚钱、看广告赚钱、消费返利等方式,实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此类模式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请广大市民在投资之前加强辨识,对类似非法集资的虚假投资提高紧惕,投资理财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根据《宝应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广大市民举报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内容经相关部门核查,符合奖励条件和奖励原则的,县处非办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识别非法集资:

一看其对外融资是否经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是否具备向公众筹集资金的主体资格,而不能认为只要通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就可以对外融资。

二看其筹资的对象是社会公众还是少数特定对象,非法集资筹资对象为不特定的对象。

三看其是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实物或者其他形式。

四看其为了融资是否采取了发传单、打广告,或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对外宣传。

谨记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祛除投机暴富心理,珍惜自己的劳动所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宝应县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1、县处非办:88917615;

2、县公安局:110、88877236。

 

宝应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应县公安局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

宝应县人民银行

宝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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