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宝应警方把追赃还赃列入破案为民重要指标\n
发布时间:2012-05-02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906
听到公安机关送赃上门的消息后,现场群众赞不绝口:“公安机关把赃物追回来,还主动送到老百姓门上,真是服务到家了。”
今年以来,宝应县公安局提出了超级民生警务的理念,就是把民本意识体现在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大力推进群众工作创新工程。为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该局还进一步调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追回赃款赃物的比率作为案件侦破的重要指标,用考核杠杆引导大家树立破案与追赃并重的思路。截至目前,警方已经累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近300起,并追回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近百万元,赃款赃物追回率达到了60%以上。
为了震慑违法犯罪,警方原来准备召开一次公开发赃大会,及时将追回的赃款赃物发还给群众。县公安局副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尤培立想到,有的群众路途比较远,要来领取赃物费时费力还花路费,有的群众赃款赃物比较多,带着大额款物回家路上也不安全。经过再三考虑,决定把发赃大会改成送赃上门,真正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射阳湖镇平江村7户村民,前段时间一共被偷了近百只鸡、鸭。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案件后,千方百计追讨赃款,但是仅仅追回了2000余元。按照群众损失的比例,被偷两只鸭的射阳湖镇平江村村民王老汉只退还了80余元。虽然没有全部追到位,王老汉仍然十分高兴地说:“几十元钱还送上门来,我真是没想到,太谢谢了!”
宝应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夏忠平说:“由发到送,看起来是一个字的改变,背后体现的却是公安机关民生警务理念的真正确立。” (严士明 任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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