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让宝应更美好!”宝应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作为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受益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为构建和谐美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长效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建设文明之城、礼仪之城是市民的愿望,更是市民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信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培养个人品德,做新时期的道德模范。不断学习积累文明礼仪知识,展现文明礼仪风采,争做城市的文明使者,引领“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见于细节,文明需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摒弃不文明、轻礼仪的不良陋习,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城市公共秩序,自觉遵守《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不随地吐痰,不乱堆乱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自觉排队等候,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宾客。
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城乡共创,全民参与。要自觉地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大潮中去,积极拥护支持,踊跃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创建活动,热心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行动,共同维护和塑造美好、文明的城市形象。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用真诚和微笑培育文明之花,用勤劳和汗水打造魅力之城,携手并肩,共建美好家园!
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
宝应县文明办
宝应县长效办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