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4.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1.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3.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2.png||
首页 新闻中心 党建园地 党务公开 学习教育 走进宝应
同创文明城市 共建文明宝应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30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让宝应更美好!”宝应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作为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受益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为构建和谐美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长效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建设文明之城、礼仪之城是市民的愿望,更是市民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信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培养个人品德,做新时期的道德模范。不断学习积累文明礼仪知识,展现文明礼仪风采,争做城市的文明使者,引领“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见于细节,文明需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摒弃不文明、轻礼仪的不良陋习,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城市公共秩序,自觉遵守《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不随地吐痰,不乱堆乱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自觉排队等候,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宾客。

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城乡共创,全民参与。要自觉地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大潮中去,积极拥护支持,踊跃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创建活动,热心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行动,共同维护和塑造美好、文明的城市形象。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用真诚和微笑培育文明之花,用勤劳和汗水打造魅力之城,携手并肩,共建美好家园!

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

宝应县文明办

宝应县长效办

2020年5月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中共宝应县委主办 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 Email:byxwadmin@163.com

Copyright 2005-2017 宝应党委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175号   苏ICP备05029266号

宝应县委网站 宝应县人大 宝应县政府网站 宝应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