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县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8月7日起至11月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据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趋势。
自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县公安交警部门坚决贯彻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截至8月6日,全县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320起、逆行559起、违规载人661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568起、不在规定地点停放2017起、越线停车462起、其它违法行为2023起,劝导不佩戴安全头盔22459起,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所提升。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安宜中队中队长张如军告诉记者,针对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不守规矩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将实行实名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向其所属单位发函通报,建议约谈当事人,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对违法次数多且拒不主动接受处理的,将集中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告知违法情况,督促接受处理,增强震慑的效果。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超速、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非标电动四轮车上路和非标电动三轮车闯禁行、载客为管控的重点,实施集中攻坚,定期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同时,加强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建设,采取人脸识别、电子标签识别等手段关联车辆及骑行人身份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是义务,文明守法是责任,今后道路交通安全严查严管将是常态,违法违规必被查处。(记者 刘强 仲伟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