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党中央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检察院立足宪法法律定位,以坚定的决心、必胜的信心,持续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辉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秦辉介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不辱使命。县检察院党组坚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组织专题研究,分析工作质态,明确工作重点,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紧扣扫黑除恶攻坚年的总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犯罪新问题、新动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认真组织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深挖“保护伞”和涉黑恶犯罪线索,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上级要求不打折扣。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确定由院领导带头领办涉黑涉恶案件,成立专业化涉黑涉恶办案组,有力推进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协同办案、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落实落细。宣传发动到位不留死角。建立常态化机制,深入镇村、社区、学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做到内部、外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努力实现宣传全覆盖,营造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揭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秦辉表示,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快捕快诉,做到“两个清零”;坚持深挖彻查,做到“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以及重点行业治理,努力为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之年的工作目标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郝达玲 通讯员 侯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