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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砍树后赔偿起争端 找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发布时间:2019-01-15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231 

社会的发展既要注重量的积累,也离不开综合平衡。基层矛盾调解组织就如同杆秤上的砣,在权衡利益得失、保障资源优化分配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日,在我县开发区某村,在调解员的协调下,镇农电站负责人、村干部、伐木队长到场,当面支付了14.7万元补偿款给因架设电线经济受损的村民顾某。

早些年,村民顾某承包了村里的一片藕田,并沿堤圩种下20多棵松树苗。一心想致富的他,风里来雨里去,施肥、育苗、看水塘,堤上堤下,常能见到他忙碌的身影。后来,顾某选择了外出发展,和老乡也断了联系。

去年夏天,地方电力部门要铺设一条高压线路,原本在大片农田间显得不起眼的那条堤圩,引起了施工人员的注意。20多棵松树正好位于铺设高压线的必经之路上,影响了施工,这批树必须尽快砍伐。施工队长、农电站负责人一起找到村委会,要求协助联系树主,展开协调,而村里也是及时响应,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络顾某。打电话、加微信、问邻居、访亲友,各种能想到的途径都试了个遍。可遗憾的是,怎么也联系不到人。一方面,高压线路施工刻不容缓;另一方面,树主“失联”,无法沟通。经商讨,大家一致同意先砍树,等顾某回来,再进行补偿。很快,伐木队砍倒并运走了松树,工程也得以顺利施工。

岁末年初,顾某自外归来,当他发现辛辛苦苦种的树全被砍伐后,立马就找到了村委会,要求给说法。面对情绪激动的顾某,村干部一面做说服工作,一面请来了见证村民,说明了联系不上顾某的情况,告诉他电力工程的紧迫性,以及多方合议的结果。村里表示,会将补偿款全数交给顾某。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然而,就在相关方面准备按照5000元每棵的时价进行补偿时,顾某却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认为,照价补偿固然应当,但与此同时,还应额外补助一棵树3000元。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反复沟通未果。

为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村里调解员做足了功课。先是联系本地的木材销售厂商,对松木行情作了调查。然后又到镇里,请教法律顾问,了解了电力施工的补偿标准。此外,调解员还接触了部分村民,核实了事情的经过,并听取意见。在充分掌握资料的基础上,调解员将农电站负责人、村干部、伐木队长及顾某召集到位,展开了当面谈判。调解员详细解读了电力法规,围绕先与权、先取权的问题作了具体说明,指出顾某索要补偿属于合理要求,有关部门配合施工也无可非议。作为伐木方,应备齐收据,据实据理做好解释,而当事人也应当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索偿。针对双方分歧,调解员提出了折中方案:参考木材市场行情,按照一年的最高市价进行补偿,村里适当作些补贴,让树主获得心理平衡。

最后,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工作,当事人一致同意按照最高市价7000元作出补偿。拿到赔偿金的顾某连声称赞调解员的协调能力,并表示对协调结果十分满意。

·黄苏杰 杨源 姜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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