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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船检部门组织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
发布时间:2019-08-15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89 

为进一步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的具体要求,根据市地方海事局统一部署,宝应船检部门以船舶排放污染防治为主攻方向,结合日常船舶营运检验,组织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

本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减少船舶污染排放为核心的总体目标,宝应船检首先从源头抓起,结合船舶营运检验,核查船舶防污设施配备使用情况。一是核查船舶垃圾设施是否符合证书要求并正常使用;二是核查船舶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船舶生活污水处理、储存装置,证书是否与实际相符,处理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使用;三是核查船舶油水分离设备是否正常安装,实际配备是否与证书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暂缓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其次,督促航运企业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8月15日前,辖区航运企业应完成所属船舶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及排污达标情况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船检部门。同时,针对蓝天四号行动对船舶排放污染防治的具体要求,船检部门还将抽派验船师指导现场执法人员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实战水平。(顾春  朱洪林  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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