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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快
发布时间:2019-04-03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87 

我县从2014年开始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由政府出资,聘请服务人员为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的老人提供清洁卫生、洗衣做饭等上门服务。

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特殊老人优先的原则,重点帮扶具有本县户籍、居住在家、年满60周岁的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老人、低保老人、重残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以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其标准为: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00元,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200元,作为服务补贴。2019年一季度,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已达900人。(老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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