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忠盛率市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我县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执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宝、副主任徐建林陪同,县委副书记、县长佘俊臣参加活动。
据悉,自《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注重高位推动,压紧压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属地责任。注重建章立制,着力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注重环境执法,坚决遏制水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县水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落实好防治责任,谋划好产业转型,整治好突出问题,监管好生态环境。
据介绍,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解决区域水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下一步,县人大将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聚焦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曝光和宝应排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检查”推动政府在整改上下功夫,全面梳理区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建档立卡,列出清单,确保不漏一处,逐一销号,为“生态环境持续出优”,既依法监督,又合力支持。
在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检查组一行对我县相关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要求我县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综合施策和源头治理,深刻剖析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即行即改,一改到底,整改到位,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摆问题,做到自查自纠,切实增强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县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行权利,推动水污染防治各类问题的有效解决。政府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学深学透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使命担当,针对问题,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进行了实地检查、座谈和问卷调查,并就农村河道、农业面源、畜禽粪便管理利用等方面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