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是在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是我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工作经验,分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思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努力。刚才,夏集等 2 个镇、郑渡等 4 个村做了交流发言,有 12 个村在会上做了书面交流。他们的经验很好、很生动,也很实在,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县民政局局长、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信之同志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一个很好的讲话,我完全赞成,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从过去单纯注重经济发展转到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窒息了农村的全面发展,也制约了农村民主政治的进程。从宝应情况来看,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希望各镇、各有关部门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全面科学地认识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找准与新农村建议和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新定位,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三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民主管理”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它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方面互为因果,构成了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体。只有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扎实推进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切实解决当前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理顺农民情绪,才能更好地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有效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才能稳步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把农村真正建设成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有效措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党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村级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斗堡垒,其建设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坚持正确的方向,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大力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实行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集体领导作用,杜绝少数人或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构建“两委”之间和谐统一、步调一致的生动局面。实现了民主管理,就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在农村中的威信,从而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中的领导地位,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情。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受惠的是农民群众,建设的主体同样是农民群众。推进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既保障他们的物质利益,又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让他们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就是要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就是要使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关注,构建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就是要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遏制腐败现象,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有效防止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急躁冒进、盲目蛮干,避免损失,使村委会按照村民的意愿治理村庄,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而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了解农民需求和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政府扶持、社会支持与自主建设美好家园的关系。通过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把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把改变自身状况的意愿和要求转化为艰苦创业的实际行动,把智慧和力量转化为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扎实做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提出,赋予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新的内涵和新的使命。我们要积极适应新形势,采取新举措,在建设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并不断加以深化和完善,为实现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做贡献。
(一)在村务 公 开 内 容 上 求 深 化,进 一 步 提 高 村 务 公 开 的 质量。村务公开事关群众的知情权,是不断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一是要继续坚持公开已有的内容。确保已有公开内容继续提高质量。二是要把惠农政策和资金,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各级政府把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作为落实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重要措施,强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 贴 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县已拿到这方面资金 3000 多万。各地应当把这些内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为农民所知晓。三是要把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四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农村公共事业建设还有许多问题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来办理。对村内公益事业的办理同样要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在村民民主决策制度建设上求深化,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农村议事决策制度,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 是 发 挥 农 民 在 新 农 村 建 设 中 主 体 作 用 的 重 要 保 障。2004 年,中办下发的 17 号文件,已经对村级民主议事决策的内容、组织形式、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规范,各地要坚决贯彻执行。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农民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实践证明,搞好“一事一议”,必须着力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所“议”之事要确实符合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意愿。无论是农村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兴办集体经济项目、推进农村“三大合作”,还是村容村貌规划、整治,兴办公益事业,都要尊重农民意愿。当前要将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庄建设等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真正纳入村民议事范围,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只有所“议”之事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群众才有“议”的积极性。二是议事要广泛吸纳广大村民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议事时,要严格按照中办 17 号文件规定的关于村级事务决策程序进行,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凡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或不办;即使办好事、办实事,也要量力而行,由大多数群众说了算,不能搞强迫命令;对于违反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规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要特别防止在村庄建设上违反民意,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只有真议,充分尊重民意,村级事务决策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三是议事之后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办理具体事务的村干部还要接受村民民主评议,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是否合格的标准。只有这样“议”,群众才能信服,才能提高参与议事和执行决议的自觉性。
(三)在各项机制建设上求深化,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活力。体制机制创新,是深化和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推动力。根据我县实际,当前重点要建立和完善以下五种机制:一是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继续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要帮助村党组织成员全面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内涵,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帮助村民委员会成员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展民主是有机统一的,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自觉维护和尊重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创新监督机制。要着眼村内各项民主制度建设,依靠群众的力量实施监督,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建立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强化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监督、对村级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实现政府行政功能同村民自治功能的互补、互联、互动。三是激活工作协调机制。要在加强县级层面协调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在镇级层面协调机制上实现全覆盖。已经建立起来的,要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要细化目标、刚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把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都发挥出来,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四是扩大社会参与机制。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到农村有序参与政策咨询、法律宣传、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凝聚各方面力量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群众自主维权相结合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五是完善物质保障机制。加快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逐步解决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问题,推动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干部误工补贴待遇的落实。积极化解农村债务,制止村集体新的债务发生。
(四)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上求深化,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效应。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近阶段的创建活动应在以下几方面狠下功夫:一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创建活动的重点在村,基础在村。要以村为核心,分级负责,逐层落实。县重点要抓好示范镇(区)创建,镇(区)重点要抓好示范村创建。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继续选择一些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村作为示范点,既要抓工作基础好的单位,也要抓基础薄弱的单位;既要抓经济条件好的单位,也要抓经济条件差的单位;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力争培育出多种类型的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三是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是以民为本,务求实效。创建活动要与建设新农村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要求纳入其中,使创建活动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抓手。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创建活动的整体效应,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五)在民主法制教育上求深化,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村务公开民主管 理 工 作 的 深 化 和 实 践 的 有 序 进 行。要 结 合“五 五 普 法 规划”的实施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活动,不断深化对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一是要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增强政治观念,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教育和培育农村基层干部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学会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学会按民主决策的程序办事,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团结、引导、带领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教育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的经济、政治、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二是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争做学习型农民,不断提高其民主法制素质。要在广泛开展科技文化教育,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农民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基础上,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农民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腐朽思想的侵蚀。进一步宣传普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法规知识,教育农民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三是要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要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在实践中受教育,在学习教育中提高实践能力。既要巩固黑板报、培训班、文艺演出等传统宣传教育阵地,也要发挥有线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的作用。要切实化解基层民主实践中产生的矛盾,提高应对农村基层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防止经济性问题转化为政治性问题,局部性问题扩大成干扰全局的问题,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好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
一要注重结合,全面推进。各地要抓住正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有利时机,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制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划,并将其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谋划长远同抓好当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同体制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既体现普遍性要求,又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增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把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提倡多样性,不搞一个模式,同时注重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纪监部门牵头负责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做好村干部“勤廉双述”工作;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村“两委”班子建设特别是村党支部建设,以及党员队伍的管理;农工办牵头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法规与政策的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抓好土地征用补偿费及时兑现和落实工作,以及土地复垦资金的管理;人口计生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工作;信访部门要及时处理好反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信访问题;民政部门要牵头负责村务其办公室提供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重大事项督查、一般事项督办等措施,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要规范操作,强化督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须要建立和完善村集体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检查、民主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运作,从源头上解决议事不民主、决策无程序、理事无规章等突出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镇、村,定期不定期地对村务公开民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及时予以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生活工作在基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畅通联系渠道,及时将他们的建议、意见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便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受理单位要限期答复,对推诿扯皮、积压不办甚至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建设全面小康新宝应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