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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承海同志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3/30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8701次字号:【


               (2006年3月30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县房地产开发工作,以优化开发环境为突破口,着力整治一些影响房地产开发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县委、县政府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闻书记在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指示要把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优化宝应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抓紧抓实,切实抓出成效。近段时间,在广泛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行五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我县的房地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今天,林县长也亲自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围绕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城市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实施了一批道路广场、绿化亮化、商务服务等重点工程,县城建成区扩大到26.8平方公里,一个中等城市的框架已初步拉开,伴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展,我县房地产业也步入了加快发展的快车道,纵棹园金铺、名店王朝、商业广场、九九广场等各具特色的商业中心,不断提升着城市的功能,引领着现代时尚潮流,世纪园、新加坡花园、宜园别墅、书香名府以及正在建设的南方凤凰苑、碧水庄园、国泰华苑、盛世嘉园、鑫宝佳园、大上海国际花园等各具特色的居住小区,更是改善着百姓的人居环境,变革着人们的生活理念,再加上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随处可见的公园、绿化,文明城市、平安县城、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县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的广大市民热爱城市、建设城市、发展城市的热情、愿望和要求越来越高,我们的城市也日益迸发、彰显出新的活力、魅力和实力。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都归功于经营城市,得益于房地产开发。目前,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有22家,其中通过招商引资外地在宝注册的企业13家。借此机会,向所有为宝应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各相关部门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更好地培育和扶持房地产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近期,县优化办通过座谈走访,调查了解,发现我县房地产开发环境并不宽松,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不少开发商意见较大,想法也很多,汇总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交地不及时。虽然我们的上市地块基本上是净地上市,但由于诸方面的原因,有的地块未能按期交地,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开发计划和资金周转。二是上门检查多。房地产开发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有时项目尚未开工,少数部门未谈服务,“检查”工作倒是先行,甚至三天两头上门检查,造成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疲于应付。三是收费不规范。在规费收取问题上,挂牌公告上已作了明确,但在服务性收费上,不少项目收费标准高、弹性大,有的不合理,甚至还有少数变相索要“赞助”、捐资等行为。四是服务跟不上。部分开发商反映在项目审批、部门服务等环节效率不高,没有享受到所谓的一站式、保姆式服务。五是施工环境差。不少开发项目存在着当地农民强装强卸、阻挠施工等行为,开发商意见较大,等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诚信,影响了投资环境,影响了宝应的对外形象,如果我们再不认真予以重视,再不下决心着力解决,势必会给今后经营城市工作带来影响,甚至会阻碍城市化进程和其他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正视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营造真正关心投资者、优待开发商的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加大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规划控制,严格推行净地上市。一是严格控制土地上市量。坚持集中上市的原则,经营性土地出让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在每年的城建推介会期间上市,取消零散上市。同时,根据城市发展和土地供应的总体水平,合理确定年度上市计划和储备计划,坚持不饱和供地,缓解需求与供给的矛盾,防止供给过剩。二是坚持熟地上市、净地上市。对拟上市地块有关部门要提早规划,在挂牌前,相关部门和镇村组要及时解决好有关问题,尤其要确保农民失地补偿到位、拆迁安置到位、矛盾协调到位。三是超前做好上市准备。在土地挂牌前,做好水、电、路等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保证按期交地,顺利交地,提高政府及部门的诚信度,降低拆迁成本,提高土地上市的实际收益率。

  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收费行为。一是实行“扎口收费”制。由财政、物价部门负责,对涉及到房地产开发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扎口管理。凡国家和省市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凡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必须报物价、财政部门审定,设定收费上限,统一缴至财政部门,并向媒体公布,缴费的时间与企业开发进度相协调,年内省市对涉企收费调整,必须在次年统一调整,严禁部门自行到开发企业收取未经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其它任何费用,严禁未经政府许可向开发商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资。二是实行涉企检查报备制。按照我县对工业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县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所属各稽查大队、分局需到开发企业实行执法检查的必须事先报县优化办、法制办备案,报告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依据,并下发书面检查通知。未经报备不得随意执法检查。三是行政处罚备案制。对开发企业的轻微违规行为,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先进行教育,督促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一律不作行政处罚;如确需对开发企业处以罚款、停工、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的必须在处罚前报县优化办、县法制办备案并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四是集中联合监管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开发项目施工质量、按章纳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日常监管,把日常监管与服务开发企业有机结合,寓服务于日常监管之中。由建设局牵头,各职能部门明确专人定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对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按章守法、诚信经营,保证房地产开发的质量,以维护群众利益。

  要进一步加强便企服务,着力改善开发环境。一是实行高效审批。对开发项目实行联合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开发项目实行一条龙服务,互为关联、互为前置的审批事项一律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处理;对需要现场勘察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组织。二是实行帮办服务。项目引进的镇和部门,要建立项目帮办服务小组,明确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帮办,为开发投资者代办各项审批手续,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凡因帮办不到位,导致投资者撤资转向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实行属地管理。开发地块所在地的镇、村干部要加强事前防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居民)遵纪守法,善待投资者;对少数村民(居民)强装强卸、索要劳务费、阻工闹事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化解。四是实行警企挂钩。公安部门对持“优待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明确1-2名公安干警挂钩联系,企业遇阻工闹事、敲诈勒索及其它治安问题时,公安部门要派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处警;对无理到企业阻工闹事、构成违法的行为,要从重从快打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确保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要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成立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培育和监管,制定出台扶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安宜镇要树立优化无小事观念,明确专人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环境优化工作,充分履行好应有职责,真心诚意地帮助开发商解决实际困难。

  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执法监管部门和安宜镇要把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作为当前的工作的重点,层层抓好优化意见的贯彻落实,将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宣传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执法人员、每一个村组、每一位群众,力求增强大家的服务意识,共同关心和支持我县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开发商营造良好的开发环境。

  要实行责任追究。县优化办要将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纳入优化评比考核,定期加强督查,对违反规定影响开发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保证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志们,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工作事关发展大局,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动城镇化作出应有、不懈的努力。

发布机构: 宝应县机要保密局
发布时间: 200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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