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值此2006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县政府决定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县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争取在今后一段时期,整合资源,集中精力,扎实工作,努力使县乡公路整洁畅通、水上交通安全得到保证。刚才,县交通局万宝楼局长就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作了布置,范水、鲁垛、射阳湖三镇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再讲几点意见。第一个问题:关于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一、公路交通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务必要充分认识开展县乡公路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如果说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动脉”,公路就是社会运行、经济发展的“脊梁”。县乡公路是我县交通的大动脉,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阶段,我县县乡公路环境状况不令人满意,“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沿线的违章建筑、随意搭建非常普遍,店外经营、马路市场随处可见,致使全县县乡公路“通而不畅”,严重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的对外开放形象。因此,开展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势在必行,全县上下要从事关宝应发展的大局高度,切实增强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开展县乡公路环境整治是加快全县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尤其是“十五”以来,我县的县乡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缩短了对外交往的时空距离,改善了我县的投资环境,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今后五年,我县将围绕“实现再翻番”这一主体目标,加快实施工业强县、城镇立县、科教兴县、开放富县、生态建县五大战略,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大发展催生交通事业大发展,要求运输环境大改观。但实事求是地讲,目前,县乡公路建设和管理与实现“两个翻番”的要求相比,与全县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了县乡公路交通整体功能的发挥,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损害了全县的对外形象,影响了投资环境。现在,县里下决心来解决县乡公路“脏、乱、差”问题,沿线各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长远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配合公路环境整治工作,为本地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2、开展县乡公路环境整治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县乡公路是连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纽带。通畅与否,直接影响着全县农村接受县城辐射的程度,影响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展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就是要进一步打通阻碍公路交流的通道,使其更加顺畅,加速人流、物流、信息流以及各种要素在全县的有效流动,从而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开展县乡公路环境整治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
公路是为社会服务的公共产品,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根本宗旨,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当前,我县县乡公路两侧10米以内非法建筑物还较为普遍,不仅影响了公路通行效益的充分发挥,而且道路交通事故率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县乡公路环境整治,既可以方便群众出行,改善出行质量,又能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关爱民生的高度,充分重视这次整治活动,变“要我整治”为“我要整治”,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任务。
二、目标任务十分明确,我们务必要把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天的会议已下发了《宝应县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请各相关镇、县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挂图作战,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1、明确目标。这次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是:拆除县乡公路两侧路肩外10米以内有碍观瞻的各类非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搭建物,取缔马路市场,清除违法非公路标志牌,达到“四无一畅”,即无违章建筑物、无违章堆积物、无非公路标治牌、无马路市场,公路安全畅通。沿线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目标,一项一项地落实,一步一步地推进,确保一次性地通过县里组织的验收。整治工作结束后,还要对验收中发现
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完善创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落实责任。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主动对本镇段范围内公路路肩外10米以内有碍观瞻的临时搭建的各类非法建筑物、构筑物、搭建物进行拆除,对各类堆积物进行取缔,做好各搭建道口的处理和各种矛盾的调处。公安部门要对县乡公路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取缔公路两侧机动车辆占道经营,处理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生的突出事件。工商部门要对县乡公路两侧各类露天经营作业、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并与沿线各工商经营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水利部门要对县乡公路迎水坡临时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交通部门要配合各镇对县乡公路两侧10米以内所有的非法搭建物、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对堆积物与违法非公路标志牌进行清除。
3、注重方式。公路环境整治涉及到部分群众切身利益,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引导各违建户自行拆除。对先有房后有路和先有路后有房的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坚持以人为本。 要结合此次整治活动,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公路是社会财富、是集体资源的意识,营造人人爱护公路、保护公路、建设公路的社会氛围。
三、县乡公路环境整治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我们务必要协同动作,整体推进
1、强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县“两台一讯”和政府网络要把公路整治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县乡公路环境整治的积极意义,让群众理解整治、支持整治、配合整治、服务整治。要对整治动态进行及时报道,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分析问题,鞭策后进,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组织。县乡公路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里将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指导和督查,各镇也要成立整治工作班子,认真落实责任制,层层发动,层层加压,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配合。各有关镇和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抓好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涉及到各镇的各镇负责解决,涉及到部门的由部门负责解决。遇到重大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向整治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结束后,县里将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突出的镇和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个问题:关于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的信心
我县是里下河水网地区,全县拥有运河渡口15道,镇村渡口33道,计有各类渡船54艘,其中,包括扬州地区唯一的一道汽车渡口地龙汽渡,这些渡口渡船对于促进城乡经济文化交流,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在上级部门高度重视下,在各镇政府、渡口管理单位、交通海事和安监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县所有水泥渡船全部更新为钢质渡船,渡运条件明显好转,为渡运安全的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这次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摆在突出位置。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水上交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方面我县过去有过教训,我们丝毫不能麻痹,安全工作地方政府是第一责任人。
各镇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渡口管理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包干负责”的原则,分解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形成渡口渡船安全责任四级网络,促使我县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2、注重宣传,提高意识,形成社会关心渡运安全工作的氛围。
广大群众既是安全渡运的受益者,也是安全渡运的重要执行者、监督者,为切实增强群众对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全社会对渡运安全的知晓度、参与度,各镇政府及渡运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渡口日常安全管理之中,通过各种媒体加大渡运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渡口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海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苏者渡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对全县渡口员工开展培训、考试,对各镇渡运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考核。
3、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为渡运安全落实硬件保障。
渡船是渡运的基本工具,是渡运安全的硬件基础,渡船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渡运安全。针对我县部分渡船技术质量较差的实际情况,各镇、各单位要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加强对渡船进行改造和维修保养。各镇现有的渡船是在几年前进行钢质化改造的,现在有些渡船已经锈蚀,各镇要高度重视,督促其维修和保养,不能因为较差的渡运工具发生重大渡运事故。
二、围绕目标,理清思路,确保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时间长、要求高、政策严,必须严格按照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方案的要求逐一落实、逐一推进。
1、围绕目标,履行职责。
渡口渡船安全是我县历年来安全工作的重点,各镇、有关部门要强化渡口安全管理职能,这次专项整治明确了具体要求,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部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组织专门班子,落实专门人员,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2、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海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做到“抓源头、管现场、勤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对查出的不符合安全船行条件的渡口渡船,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停运和取缔。
3、突出重点,加强整治。
渡运条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渡运安全。在整治过程中,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渡口活动,要按照安全文明渡口建设标准,加大渡运工具配套设施的改造力度,提高渡运安全条件。渡口必须具备旅客上下和货物装卸的安全设施,配备救生设备,设置渡口标志牌和旅客候渡棚。渡船必须经过船舶检验机关的检验合格,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方可营运,还必须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渡工必须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经海事机构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渡船船员和渡工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完成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1、要成立机构。县里将成立渡口渡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镇、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
严格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2、要落实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人员,实行逐级管理和考核。此次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各有关镇、有关单位要与行政村及个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确保专项整治不流于形式。县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整治工作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多协调,多服务,多帮助。对船舶证件、操作人员证件办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海事部门要与各镇加强沟通联系。
3、要严格督查。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召集有关部门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将建立整治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对成绩优异的镇、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拖全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后腿的镇、单位、个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同志们,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时机,迎难而上,精心组织,立即行动,掀起县乡公路环境整治和渡船渡口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的新高潮,为全县“十一五”目标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