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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宝同志在全县第九届村委会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10/25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4773次字号:【


  这次会议的目标任务很明确、很具体。就是要依法、规范、有序地组织好本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如何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居)换届选举,是基层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第一,搞好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发展农村经济、兴办公益事业,还是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居民群众,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通过民主选举,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提供了新鲜血液和后备力量,从根本上保证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我们要把新一届村(居)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有利契机,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强基层自治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第二,搞好换届选举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最广泛、最实际、最生动的一项民主政治教育和实践活动,是他们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从全县前八届村委会和前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情况看,选举的民主程度一次比一次高,操作程序一次比一次规范,社会效果一次比一次好。由此可见,民主选举基层自治组织成员,广大人民群众是衷心拥护的。我们要通过民主选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锻炼他们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和发展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三,搞好换届选举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全县上下高举赶超发展大旗,大力弘扬新时期宝应精神,紧紧围绕“四个明显”目标,深入推进“四化”发展战略,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搞好这次村(居)换届选举,选好新的一届村(居)领导班子,对于汇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以赴抓发展、奔小康、争进位,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农村来讲,要加快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一系列新的任务,关键是要选出一个坚强有力的村委会班子。从城镇来讲,做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对于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赶超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社区工作者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我们要通过换届选举,把思想品德好、文化科技素质高、创新意识较强、能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同志选进村(居)领导班子,全面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推动全县经济赶超争先。

  第四,搞好换届选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基层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根基,保持基层的稳定始终是党和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自身的权益更加关注,对农村各种资源、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处理和回应这些诉求,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目前,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贫困群众生活问题、城镇外来人员激增等问题都比较突出,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都给城镇社会稳定增加了困难和压力,如果处理不好,解决不当,也势必增加城镇的不稳定因素和不和谐因素。我们要通过换届选举,把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进基层自治组织班子,提高他们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提高他们宣传教育群众、组织引导群众的能力,提高他们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

  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好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积极扩大无候选人直接选举覆盖面,提高居民参选率,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都要注意提高人民的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办事。坚决防止和杜绝搞假民主、走过场、欺骗群众、愚弄群众、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现象的发生。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克服和抵制宗族、派性等不正常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选举,投好神圣一票。要严格依法办事,无论是推选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还是确定候选人、组织投票每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依法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对指定、委派候选人,采用威胁、贿赂、仿造选票和使用暴力等压制、阻碍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地位、领导作用体现和贯穿于民主自治的各个环节,要因地制宜实行村(居)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提倡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交叉任职,优化新一届村(居)班子成员年龄结构,确保村(居)委会成员中有 1 名以上女性委员。圆满完成换届选举既是提高党领导基层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也是对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次集中检验。要通过换届选举,深化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在民主决策制度方面,要抓好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建设,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健全议事办法;在民主管理制度方面,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在民主监督制度方面,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自治组织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村民监督组织。通过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使基层群众自治真正实现“参与有秩序、决策有程序、理事有章法、监督有成效”。

  三是坚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目前,全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人员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村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路数不清、办法不多;化解村级债务任务依然繁重;少数村级组织班子软弱涣散,社会矛盾较多,干群关系紧张;一些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少数基层工作者发扬民主不够,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选举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正确分析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要认真研究制订长效机制。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不断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提高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坚持搞好换届选举与推动城乡基层各项工作相结合。民主选举的目的是为了选好配强基层自治组织班子,促进基层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镇(区)在领导和指导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时,一方面,要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合理安排,使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相融互动。新的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推选村民代表、村民监督组织成员,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订本村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村里的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与构建 “四位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有机结合起来,将全县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换届后要及时建立社区居民大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等议事、协商组织,制定居民自治章程等制度,保障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三、切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时进行,且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搞好村(居)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各镇(区)党委、政府要迅速建立由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换届选举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要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把关键环节,认真制订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区)对每村(居)要安排一名选举联络员,对情况复杂、管理相对薄弱的“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居)指导,帮助制订好选举工作方案,采取“一村(居)一策”组织选举,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城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县、镇(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形成合力。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每镇(区)至少安排一名联络员,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督查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公安部门要及时掌握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插手选举等情况,对可能影响和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妇联要积极引导妇女参与群众自治,推动妇女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居)委会,更好地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宣传、司法、农工、信访、共青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深入宣传发动。民政部门要会同宣传、广播电视、新闻信息中心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文艺队、公示栏、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帮助群众了解村(居)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选举程序和步骤,引导他们珍惜和行使好自身的民主权利,增强抵制“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自觉性,克服宗族、家族、派别等不良势力的影响,将素质好、能力强,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推选为候选人。要加强正面引导,多宣传选举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媒体特别是网络干扰依法换届选举,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要强化督查指导。村(居)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依法有序进行。要把督查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对选举各个环节的民主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完善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现问题,由哪一级负责解决。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换届选举中的群众来信来访,防止因接待处理不及时、不认真甚至不公正、不合法而激化矛盾。要建立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对换届选举突发性事件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圆满完成第九届村委会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政治使命,对于推进全面小康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意义深远。我坚信,在县、镇(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一定能圆满完成。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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