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芳同志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月10日)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情况,肯定成绩,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今年全县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会议结束前,张县长将作重要讲话。现在,我根据会前研究的意见,先着重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2008年全县民政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组织推进民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开拓创新抓落实,破解难题抓到位,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全年发放各类社会救助5000多万元,其中向上争取资金近3000万元,实现了重点工作有提升、难点工作有突破、常规工作有亮点的良好发展态势。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在城乡低保方面,共保障9143户16461人,年发放保障金1493.8万元,较上年增发保障金400.7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从240元/人提高到270元/人,月人均补差从95元提高到118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1000元/人提高到1680元/人,月人均补差从53元提高到71.6元。强化动态管理,全年城市低保新增139户272人,停保137户237人;农村低保新增1471户2348人,停保515户1463人。实行分类施保,对城市低保8类对象、农村低保6类对象保障标准上浮15%,对低保范围内的重残人员按全额发放保障金并上浮保障标准的10%。关爱少数民族困难对象,落实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和低保户物价、油价补贴政策,全年发放物价、油价补贴和节日补助404.38万元。在住房救助方面,健全农村草危房改造动态机制,救助21户无自建能力的住房特困户建房。城区新建第四期廉租房2幢80套,将在春节前组织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户入住。在大病医疗救助方面,调整救助政策,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保费减半收取。统一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城乡大病对象,实行以政府救助为主、慈善救助为补充的救助办法,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在重残人员救助方面,认真做好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调查核实和验证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予以生活救助。在救灾救济方面,下拨冬令春荒款162万元、棉被2000床,安排好受灾群众冬令和春荒生活。去年遭受龙卷风和强雷雨大风袭击后,及时查核灾情,落实救灾资金133万元,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实施灾后建房153户,修缮房屋500多户。“5·12”汶川大地震后,组织地震捐赠590.6万元,捐赠衣被款27.5万元,彰显了宝应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风范。
2、双拥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始终从落实优抚政策入手,推进双拥工作,巩固军民团结。一是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按市标准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统一提高到4518元。调查核实已故“三老”军人遗属补助对象,发放“三老”军人遗属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均为100%,优抚对象常用药品减半收取,全年减半收费补贴110多万元。做好退役残疾军人补证、换证和精神病退役军人鉴定工作,从1月份起,115名在职下岗残疾军人生活补助从440元/月提高到590元/月。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472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102人,及时发放了自谋职业补偿金,并超前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报到和城乡退役士兵培训准备工作。继续做好参战退役人员核实工作,对新增74名参战退役人员发放了参战补助。三是扎实推进双拥创建。组织开展“双拥活动月”和军民共建活动,组织慰问72名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的军人家庭。认真开展“八一”期间的双拥系列活动和第八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推进双拥“六进基层”(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企业、进社区),14个镇、部门和单位创建市双拥模范单位,为双拥“五创”奠定了坚实基础。
3、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保障民生、还权于民,是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一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第八届村委会村主任、村支书培训,荣获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先进县。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按季下发村务公开目录,组织村务公开和检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社区阵地建设。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统一了54个社区标识,城区21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基本达标。完成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积极参加廉政文化进社区文艺汇演,荣获市组织奖。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注册登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协会等社会组织7家,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5%。督促指导到届协会按期换届,注重社会组织典型培植,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4、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一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扎实开展殡葬管理突击月活动,推行绿色殡葬,做好平迁坟工作,迁移坟墓9067穴,在全市殡葬管理突击月检查评比中名列第一。加强殡仪服务市场、殡葬车辆和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防范措施,实现了零投诉、零纠纷、零事故。二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全年办证7464对,领证合格率100%,县婚姻登记处被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48对,无一差错。三是切实加强其他社会事务管理。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序做好村组合并,科学开展地名命名,修订完善《地名通典》和《城区地名总体规划》。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高宝线勘界联检。
5、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一是慈善事业稳步发展。认真组织“5·19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慈善资金610.8万元,开展了资助低保户大学生、中小学特困生、城乡大病对象、敬老院建设等一系列慈善救助活动。二是福企、福彩规范运作。强化福利企业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残疾职工优待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2095人,较上年新增512人。加强福彩站点建设,调整绩差站点,扩大销售规模,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89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作用。三是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供养五保对象3376户3393人,散居五保户年供养标准2000元/人,集中供养年标准2400元/人,实行按季打卡发放,年发供养经费731.53万元。积极申报省“关爱工程”、市“夕阳工程”项目,投入1600万元新改(扩)建5家敬老院,新增床位650张。四是老龄工作得到加强。加强《老年法》宣传,发放老年优待证4000份,开展第三届“孝亲敬老之星”评比活动,建成社区托老所3所,稳步推进老年公寓项目建设,较好地维护了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说,过去的一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协作的结果,也是广大民政工作者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默默奉献、辛勤耕耘在民政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关注民生的意识还不够,一些关注民生和关爱老年人的优惠政策还未全面落实到位;二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县的社会救助水平、社会福利设施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民政经济实力和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还不能完全满足日益纷繁的民政工作需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9年全县民政工作安排
今年,是我县推进“强县强镇、三年倍增”的决胜之年,也是应对宏观环境变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跨越、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当前民政工作的形势看,既面对诸多挑战,也面临难得机遇,从挑战来看,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各种社会矛盾必将逐步凸显,困难群体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民政为民解困的压力加重。就机遇而言,国家、省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将使民生项目获得大量的建设投入,为民政事业夯实基础、增强能力、乘势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一定要科学应对,创新思路,奋发有为,真正把民政职能履行好、民政作用发挥好,为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贡献力量,努力开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新的一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1、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要加强城乡低保救助。继续执行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年保障标准2040元)以上。强化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施保,采取“以收入定低保对象、按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的办法,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儿童和缺乏劳动力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提高补助水平,重点予以关照。深入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建立低保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低保户物价补贴机制。城乡低保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保障全面、标准到位、经费保证、管理规范”的要求,高度重视,摆上位置,积极克服困难,及时配套资金,确保应保尽保。二要加强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是低保制度的重要配套制度。调整城乡大病救助政策,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和惠及范围,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的补助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办法,加快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实现医疗救助工作与城镇医疗保障、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的资源共享、同步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救助准确率。完善类别化、分层次、阶梯式临时生活救助标准体系,落实救助资金,对低保边缘人群予以生活救助。三要加强住房救助。继续实施农村草危房改造动态机制,县重点救助20户无自建能力的农村特困对象建房。各镇要想方设法挖潜,多头多路筹资,帮助农村新增特困户改造建房。加强城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经济适用房入住130户。四要加强救灾救助。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落实救灾预算,搞好物资储备,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全社会应对灾害的能力。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支援地震灾区捐赠工作。
2、着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提高特殊群体供养水平。特殊群体是社会福利的重点保障对象,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要积极扩大筹资渠道,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一要大力发展民政经济。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力度,突出公益性宣传,加强市场开拓,深挖市场潜力,规范站点管理,力争福利彩票销售突破2000万元。加大行政推进力度,精心组织好“5·19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慈善捐赠,形成关爱五保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浓厚氛围。二要稳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确定供养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积极扶持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多方面增加收入,改善五保老人生活。深入开展“三好”敬老院评比活动,继续申报省“关爱工程”项目,抓好敬老院建设工程扫尾,完善敬老院配套设施,吸引散居五保户入院居住,切实提高集中供养率。按照在院供养对象不低于1:10的比例,充实敬老院管理人员,落实经费渠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主动地与各镇敬老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支持敬老院建设,关爱五保老人。三要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的作用,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保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的要求,落实好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政策,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同时,认真执行《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办法》,探索新途径,落实新措施,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3、着力落实优待政策,进一步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优抚对象曾经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县共有优抚对象6.1万多人。一方面,要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规范和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待抚恤标准,按规定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补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体系,重点优抚对象要全部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三优、四免、八减半”优抚门诊政策,完善镇优抚医疗服务站和村优抚医疗服务分站建设,开展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试点,提高优抚医疗服务水平。通过财政支持、慈善救济、社会帮扶等多种途径,及时有效地救助患大病的重点优抚对象。继续按590元/月标准发放115名在职下岗残疾军人生活费,医疗保险按规定统一办理。认真做好残疾军人换证和参战退役人员核实工作,落实已故“三老”军人遗属补助和企业下岗志愿兵政策。另一方面,要扎实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培训。宝应一直是兵源大县,为新时期军队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全县每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也比较重。继续实行经济补助、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及时发放安置补偿金,确保自谋职业率100%。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镇和县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全面推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力争实际参训人员达到应参训人员的70%以上,学员毕业时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获取率达95%以上,取得“双证”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人员比例达95%以上。同时,要落实好军人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快县干休所综合楼建设,加强军休干部接收安置规范化服务管理。
4、着力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建设。一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按照“制度更加健全,程序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明显,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创建活动,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民主管理,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城市社区要完善基础设施和阵地建设,农村社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办公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加快筹建城乡社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每个社区至少开展1-2项特色服务,改善群众人居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三要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坚持以年检为抓手,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传达政府政策、反映群众心声、疏导社会心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政府和社会各阶层利益群体的和谐互动。
5、着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一要切实加强殡葬管理。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提升殡葬管理规范化水平。各镇要积极推进绿色墓葬,加大重点公路段、集镇周边区域迁坟力度,其它区域围绕推进卧式碑搞好平坟工作。加大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规范公益性公墓服务,组织开展好殡葬管理突击活动。加强殡仪服务市场管理,加快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倡导文明新风,改革丧葬陋习。二要切实加强婚姻登记。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婚登合格率100%。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依法规范管理,保证不错、不漏。三要切实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按照科学化、系统化、特色化的要求,统筹城市和集镇规划建设,制订城区、集镇新开发园区地名命名规划,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命名地名,精心设置和维护地名标志牌。完善地名信息系统,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组织好第二次地名普查。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稳妥实施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区划调整。同时,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全力维护边界秩序稳定。
6、着力开展双拥“五创”,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镇、各部门要以落实优抚政策为重点,以双拥创建为载体,以“五创”省级双拥模范县为目标,努力把双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要全面落实政策。扎实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切实抓好涉军维权。落实好服务“窗口”优待制度,真正做到窗口服务标识明显、优待政策公示上墙、优惠措施落实到位。对贫困优抚对象,要在住房救助、大病救助、低保、临时生活救助、劳动就业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和帮助。二要精心组织创建。双拥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各镇、各部门要利用好、整合好社会资源,充实双拥办力量,健全双拥组织网络,统筹制订本地、本单位双拥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双拥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五有六上墙”的要求,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活动,每项工作、每项活动要留有痕迹,保证各类台帐资料齐全。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双拥工作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落实国防教育“三进”工作,完善青少年警军校和“三班一队“制度。依托党校、农村冬训班和“党课”,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和民兵预备人员国防教育。利用双拥活动月、“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和征兵等重大节日和活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通过墙报、画廊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有计划、分重点地宣传双拥典型、双拥政策和国防知识,不断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四要开展系列活动。各镇、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两个一”、“五好四自”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双拥“六进”基层,扎实抓好学校、企业、医院、社区、村和镇双拥办的双拥规范化建设。县直部门单位和安宜镇要统筹开展军民共建系列活动,结合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平安社区,延伸拓展军民共建内容。各镇要高度重视优质兵员输送,鼓励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支持和引导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来。
7、着力应对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快为老服务业发展。关爱老年群体,促进代际和谐,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县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赡养比例、代际关系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必须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对少数家庭有赡养矛盾经调处无效的,组织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进一步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积极推进社区托老所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人及时提供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有效解决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所带来的问题。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管理方式,加快建设示范养老机构和县老年公寓。认真落实《扬州市2008-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照顾老年人优待政策,完善尊老金制度,加强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及时妥善处理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和涉老侵权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重点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维权等难点问题,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8、着力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效能。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民政战线的全体同志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服务,才能赢得基层群众的信任,塑造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要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理论修养,弘扬民政文化,塑造“民”魂,服务群众。民政工作是“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民政干部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大力弘扬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送到千家万户,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增强施政能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选调精干力量,充实民政一线,特别要重视充实基层救助工作力量,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增强经营民政理念,大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扩大投资和省实施“民政项目推进年”的政策机遇,把握导向,包装项目,开展公关,积极主动地向上编报社会福利中心、示范性养老机构、农村草危房改造、敬老院附属设施、老年公寓等一批民生项目,尽力将民政基础设施项目纳进省民生工程和投资项目总盘子,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同时,切实加强同县发改、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用足政策,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要加强行风建设。各镇民政科和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要以争创文明服务窗口为载体,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公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体现服务高效能,真正让群众提着问题而来,感到满意而归。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尽力把各项民政工作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办成“阳光”工程和“温暖”工程,真正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当前工作。一年一度的农历春节即将来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安排、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本地、本部门工作的首要任务,处理好各种关系,调处好各类矛盾,维护好社会稳定。一要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县有关部门和各镇要紧密配合,将一季度城乡低保金、五保供养经费按标准在春节前打卡发放到户,不得延迟、截留或降低标准。精心组织开展城乡大病救助,及时办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确保大病救助金和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全部在节前发放到位。县监察、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去年灾后倒房重建户,要组织一次“回头看”,过细工作,逐户过堂,确保倒房重建户全部入住。安排好受灾群众冬令生活,全面掌握受灾群众生活情况,及时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证受灾群众吃饱穿暖、安全过冬。二要组织好春节慰问活动。各镇和民政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妥善安排好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慰问工作,确保一户不漏。在县组织慰问的同时,各镇区要组织好对其他困难群众的慰问。县各部门要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排难解忧。三要维护好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敬老院五保老人防火、食品、出行安全管理,高度重视散居五保户、特困户住房安全,确保安全无事故。要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节前维稳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确保节日期间信访和异常访案件快速、有序处理。对困难群众合理上访诉求要力求快速解决,对不合理诉求上访要做好解释和劝返工作,严防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改善,事关改革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使命,牢记宗旨,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谱写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创造幸福美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