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2日)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情况,肯定成绩,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今年全县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刚才,张县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如何做好新一年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现在,我根据会前研究的意见,再着重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2007年全县民政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组织推进民政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以民为本、帮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总体要求,大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规范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全县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发挥了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1、关助民生工作取得新成效。始终把关系民生的各项社会救助摆上重要位置,积极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救助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城乡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185户、15547人,年发放保障金1093.1万元,增发保障金222.2万元,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目标。坚持动态管理,将新增符合条件的1056户、1782人及时纳入低保,对家庭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606户、1524人实行了停保。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保从月保障标准22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人均月补差水平由55元提高到95元以上;农保保障标准提高到1100元/人、年,月人均补差由46元提高到53元。强化规范化管理,按照“三审核、两公开”程序,实行保障金社会化发放,保证了城乡低保公平、公开、公正,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同时,研究出台了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发放物价补贴82.2万元,保证了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二是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1880元提高到2000元,设立财政专户,按季打卡发放,年发放供养经费722.4万元。对新增待保的79名五保对象,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享受全额保障。积极申报实施省“关爱工程”、市“夕阳工程”项目,投入1775万元推进范水、夏集、射阳湖等10个镇敬老院改扩建,新增床位1000张,集中供养率达70%。扎实开展文明敬老院争创活动,敬老院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夏集、范水、小官庄等3个镇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三是住房救助机制逐步完善。在农村,健全草危房改造动态机制,按照救助条件和规范程序,核准对象,严格审批,救助20户无自建能力的住房特困户建房。在城区,新建第三期解困房2幢80套,按照个人申请、评议核实、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确定入住对象,将在春节前交付入住。四是城乡大病救助全面推进。出台并实施了城市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统一资助五保户、低保户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坚持以政府救助为主、慈善救助为补充,在全省率先对农村特困大病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全面救助,全年政府“兜底”救助362人、零散救助79人,共发放救助金56.5万元;慈善资金集中救助农村148名、城区84名白血病、尿毒症及低保户患大病对象,救助标准为每人4000-7000元。五是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下拨冬令春荒款101万元,赶制棉被2000床,安排好受灾群众冬令和春荒生活。特别是在去年夏季遭受强暴雨和“韦伯”台风袭击后,组织人员查核,准确上报灾情,及时调拨资金,采购基本生活必需品,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基本生活。同时,重视抓好灾后重建,筹集460万元实施倒房重建206户,保证了灾民有房住、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受到了国家减灾中心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2、基层政权建设迈出新步伐。保障民生、还权于民,是村委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一方面,坚持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为抓手,调整完善镇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74个村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修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完善村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得到了省、市纪委和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与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相比,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呈现出了参选率高、选举成功率高、一次直选率高和信访少的“三高一少”特点,充分说明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社区规章制度,强化社区设施建设,有21个社区硬件设施和制度建设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组织城区14个社区与农村社区结对共建,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安宜镇安民社区建设成为全市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
3、双拥优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落实了抚恤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去年7月1日起,提高了部分残疾军人、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定补标准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从8月1日起又提高了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抚恤定补标准。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最低标准分别从每年2500元、3500元提高到了3250元和4000元。二是实施了“安心工程”。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五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均达100%;完善镇优抚医疗站建设,在全省率先设立村优抚医疗服务分站188个,实现优抚医疗服务站全覆盖;除按规定实行“三优、四免、八减半”规定外,对常用药品实行减半收费,有效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三是解决了在职下岗残疾军人生活困难。对全县115名在职下岗残疾军人,按440元/月发放生活费,统一办理医疗保险,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及时接收2006年度438名退役士兵,对114名城镇退役士兵实行市场化安置,及时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统一办理自谋职业证。五是落实了参战及涉核人员政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第一批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从去年8月1日起对已认定的617名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定补100元。同时,扎实推进双拥“六进”基层和国防教育“三进”学校工作,组织举办双拥协会成员单位授牌、双拥活动月、建军80周年纪念、中学生军训、国防教育日和“关爱功臣”等系列活动,双拥创建不断走向深入。
4、社会事务管理跃上新台阶。精心组织殡葬管理突击月活动,积极推进绿色墓葬、骨灰存放等新型骨灰安葬方式,迁移坟墓3503穴,全县境内京沪高速、淮江公路和金盐线两侧迁坟基本结束,在全市殡葬管理突击月活动检查评比中名列第一。完善镇公益性公墓基础建设,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开展殡葬车安全行车专项整治,建成华克之纪念馆。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全年登记7882对,领证合格率100%,通过争创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验收。加强收养登记、救助管理。稳步推进区划调整,在县开发区金湾村设立社区居委会,对夏集镇镇中居委会和夏集村实行村、居合一。在全市率先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科学开展地名命名,制定城区地名总体规划和重点集镇地名规划,组织编写《地名通典》,完善地名数据库,及时设置地名标志牌,做好勘界和边界联检工作。强化民间组织培育和登记管理,新注册登记各类民间组织66个、备案登记民间组织63个,民间组织年检率达96%。
5、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新发展。强化福利企业管理,提升企业运行质态。全面落实残疾职工优待政策,安置残疾职工就业1525人,新增400多人。加强福彩站点建设,调整绩差福彩点,设立福利彩票刮刮乐即开票中心站,开通“中福在线”视频彩票,全年销售福彩1562万元。通过宣传落实《老年法》、开展老龄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完善老龄组织网络、推进老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发放《老年优待证》、开展“孝亲敬老之星”评比等方式,维护老年人权益,关爱老年人生活。完成县老年公寓建设方案和地址选定。认真组织“5·19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慈善资金325.6万元,认捐慈善资金330万元,突出入学和大病救助两大重点,开展慈善救助,促进了社会和谐。
应该说,过去的一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协作的结果,也是民政战线同志们辛勤耕耘、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默默奉献、奋战在一线的广大民政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关注民生的意识还不强,部分镇民政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户;少数单位对参与扶贫济困,尤其是在慈善捐赠工作中表现得不够积极主动。二是社会救助水平、社会福利设施与基层群众实际需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城市低保实际补差水平不高,少数镇低保配套保障经费不能及时安排,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尚未全面落实到位。三是民政经济实力和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有待增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纷繁的民政工作需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8年全县民政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全县实现“三年倍增”、建设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全县民政工作的 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牢牢把握关注民生重点,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更加有效的社会救助、更加广泛的基层民主、更加优质的福利服务、更加牢固的民军团结和更加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根据上述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1、围绕救助体系完善,着力在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上求突破。要坚持把关注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灾害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社会帮扶、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一要扎实推进城乡低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一美元”计划,即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1美元,要求苏中地区争取于2010年达到这一标准;省民政厅提出以县为单位,按照上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20-50%的比例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并同步增长。对此,从今年1月份起,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将从240元/月提高到270元/月,人平月补差从95元提高到11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从1100元/年提高到1260元/年,人平月补差从53元提高到62元;重残低保人员低保金提高到应享受低保标准的110%。城乡低保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保障全面、标准到位、经费保证、管理规范”的要求,高度重视,摆上位置,积极克服困难,及时配套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县民政局和各镇要加强工作研究,准确掌握低保家庭的收入变化情况,着力健全“低保对象能进能出、保障金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分类施保,提高保障实效。二要不断加大五保供养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我县五保集中供养率必须达到80%,这是一项刚性必保目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完善敬老院功能,强化敬老院管理,在争取省“关爱工程”、市“夕阳工程”项目的同时,深入开展文明敬老院评比活动,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要稳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250元,统一划拨到敬老院;散居五保户供养继续保持上年标准,按季打卡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五保供养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筹集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五保户供养经费,确保五保供养应保尽保。三要切实提高大病救助效果。要在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将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列为社会救助的重点,建立城乡大病救助基金,调整救助政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积极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机制,做到主动救助、全面救助。要重视抓好大病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慈善救助的衔接,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着力解决城乡特困大病对象的治病难问题。四要继续实施住房救助。继续建立农村草危房改造动态机制,县重点救助20户完全无自建能力的农村特困对象建房。各镇要想方设法挖潜,多头多路筹资,帮助改造农村新增特困户危房。要继续推进解困房(廉租房)建设,逐步解决城区住房特困户的住房困难。五要启动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要多渠道筹集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对低保边缘人群以及突发性临时困难家庭予以生活救助。要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库,规范各项救助管理。同时,要及时做好救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物资保障和技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落实救灾预算,搞好物资储备,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围绕社会氛围营造,着力在慈善资金募集总量上求突破。发展慈善事业,搞好慈善救助,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政府救助的一个有效补充。而募集慈善资金,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基础和前提。我县自2004年成立慈善总会以来,全县的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看,目前社会的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慈善基金的规模还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慈善事业发展。对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培育慈善文化,不断提升公众慈善意识,扩大社会成员参与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和树立团结互助、同舟共济、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良好风尚,加快形成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要加大行政推进力度,重点组织好“5·19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全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教师、先富起来的群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冠名基金”和“留本付息”慈善捐赠。要深入开展专项和经常性捐赠活动,建设“慈善超市”,使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力争实现慈善捐赠新突破。要突出大病救助和入学救助重点,积极探索建立慈善救助响应机制,实施具有品牌效应的慈善救助项目,让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将公众的慈善热情转化为持久的救助动力。要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制定完善志愿服务扶持政策和志愿者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各项激励、保障制度,支持开展各类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慈善活动。同时,要加强县慈善组织和慈善阵地建设,强化慈善资金管理,增强慈善救助资金的募集、使用透明度,提高慈善组织的诚信力和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围绕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在夯实社会和谐基础上求突破。一要强化社区建设。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和集镇发展规划,按照不少于25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重视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建设,确保所有社区建设达标。要加大集镇社区建设推进力度,围绕居民生活需要,广泛开展行政事务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特殊对象救助和社会保障服务,努力把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继续开展城区社区与农村社区结对活动,做到以城带乡。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防止非社区事务工作向社区随意转嫁。要多渠道筹措社区建设经费,除财政安排必要经费外,还要切实加强社区共建,驻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物质、资金、活动等形式,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尽力为和谐社区建设多办实事。二要强化村民自治。要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监督组织,不断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要重视加强村委会成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委会服务村民、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健全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强化民间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重点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社会事业类民间组织。要依法加强监管,及时组织年检,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活动,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民间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不断增强民间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4、围绕规范高效服务,着力在社会事务管理上求突破。一要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清明节前,县政府将集中组织开展殡葬管理突击月活动。各镇要按照“布局合理、就近服务”的要求,坚持公益原则,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公墓建设,搞好设施配套,规范收费管理,尽力提供便利、周到的服务。要进一步加大重点公路段和集镇周边区域迁坟力度,加快京沪高速、淮江路两侧迁坟扫尾步伐,全面组织平坟还田,对清明节后复垒的坟墓进行突击平毁,确保县镇公路两侧500米内、集镇周边坟墓全部迁出、不留一穴。要加强殡仪服务市场管理,加快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坚决遏制在丧事中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现象。二要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要推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现代化,公开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婚登合格率达100%。要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依法规范管理,保证不错、不漏。三要切实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要按照科学化、系统化、特色化的要求,统筹城市和集镇规划建设,制订城区、集镇新开发园区地名命名规划,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命名管理,精心设置和维护地名标志牌。要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稳步推进村、居区划调整。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边界协议,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全力维护边界秩序稳定。
5、围绕军政军民团结,着力在优抚安置保障上求突破。要通过深化双拥“五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优抚水平。一要扎实推进双拥工作。要以开展各种双拥活动为抓手,深化教育宣传,营造双拥氛围,积极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投入到拥军活动中来。要认真落实对部队和对官兵、伤残军人、功臣、军嫂等对象的社会优待,开展涉军维权,促进军民团结。要以全国双拥典型“柳堡二妹子”民兵班为示范,落实新措施,培植新典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双拥创建成果。二要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要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继续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安心工程”,全面落实优待抚恤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要继续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三优、四免、八减半”优抚门诊政策和常用药品减半收费优惠待遇,完善各镇优抚医疗服务站,提高村优抚医疗服务分站的服务水平。重点优抚对象要全部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并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救助,通过财政支持、慈善救济、社会帮扶等多种途径,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基金,及时有效地救助患大病的重点优抚对象。要继续做好参战及涉核人员身份认定及待遇落实工作,帮助解决下岗在职残疾军人就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要切实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宝应一直是兵源大县,为新时期军队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全县每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也比较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我县安置退役士兵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实行经济补助、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及时发放安置补偿金,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后续服务,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6、围绕福利事业发展,着力在壮大民政经济实力上求突破。没有实力,就没有保障。民政部门的主要工作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这就更加要求民政部门必须大力发展经济,筹集福利基金,以更好地履行各项民政职责。一方面,要做大做强福利企业。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县福利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各镇一定要用足政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依靠自身力量把福利企业的规模进一步做大、品牌进一步做响。同时,要认真落实新的福利企业政策,扎实开展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强化福利企业管理,规范残疾人用工机制,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依法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扩大福彩销售规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点,着力抓好绩差站点整改,尽力扩大福利彩票销售的范围和空间。要抓住福彩销售势头上升的有利时机,加快电脑彩票专营店建设步伐,完善中福中线视频彩票经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激励,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福利彩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全年福利彩票销售1200万元,努力推动福彩销售再上新台阶。
7、围绕优待政策落实,着力在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上求突破。关爱老年群体,促进代际和谐,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县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2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赡养比例、代际关系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全县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对此,各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采取更加扎实、更加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管理方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种类、多形式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要认真贯彻《老年法》和《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应发尽发《老年优待证》,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及时妥善处理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和涉老侵权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重视强化基层和社区老龄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服务网络、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推进老年组织网络和老年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离退休人员回归社区创造条件、奠定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重点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维权等难点问题,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县民政、建设、国土和安宜镇要紧密联系,加强协作,合力加快县老年公寓建设进程。
8、围绕文明行业创建,着力在民政系统队伍建设上求突破。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民政战线的全体同志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服务,才能赢得基层群众的信任,塑造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要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市场经济、科技、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加强理论修养,提高队伍素质,倡导干事干净,保持队伍纯洁,不断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要重视民政队伍的高质量配备,把一些有思想、有能力、有创新思维、有敬业精神的人才充实到民政队伍中来。特别是要重视充实低保工作力量,各镇要至少配备1名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切实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民政工作者要扎实细致抓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一份感情、尽最大可能把各项为民实事做细、做实、做到位;要开拓进取抓落实,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时俱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改革创新抓落实,在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引入社会化服务机制,常规工作抓到位,特色工作抓创优,不断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要加强行风建设。各镇民政科和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要以争创文明服务窗口为载体,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公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体现服务高效能,真正让群众提着问题而来、带着满意而归。要坚持和完善民政系统行风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针对评议结果,不断改进和提升窗口服务。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尽力把各项民政工作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相关工作办成“阳光”工程和“温暖”工程,真正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改善,事关改革发展,事关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创新进取,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全面小康新宝应、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