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周玉宝
(2007年7月3日)
同志们:
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刚才,县安监局局长王桂林同志对今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了简要通报,并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信息报送作了具体的说明。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开展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繁荣稳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和懈怠。最近,国务院决定,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任务紧迫,意义重大。全县上下要深刻领会国务院的决策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积极行动,以专项治理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和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高。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是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政治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规划、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我县来说,去年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了省、市表彰。但今年上半年形势比较严峻,1-6月份,全县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直接经济损失也比上年同期增加。个别区域近年来已连续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死亡、重伤和其他违规事故,并不断出现信访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压降安全事故的发生。下半年,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基于这种形势,国家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系统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加强整改,落实监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因此,各地、各部门,各级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是提升本质安全度,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宝应”提供安全保障的现实需要。
“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宝应”是县委提出的今后五年宝应发展的总目标。全面小康是在安全基础上的小康,新宝应也必须是城乡安全水平较高的新宝应。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发展环境。离开了安全,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将会是一个“易碎品”。这几年,全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但总体上大企业依然偏少,不少中小企业安全基础差,安全投入欠帐较多,一些项目落实“三同时”不够到位。因此,要借助专项行动契机,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守护神”,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护航员”。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是完成“攻坚年”、“落实年”目标任务,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工作需要。
今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也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年”。年初,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作出了部署。大家都清楚,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事故未已”。安全生产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防患于未然”,排查治理隐患,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检验“落实年”和“攻坚年”有无成效,关键是看事故总量是不是下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是不是减少,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增强。现在来看,对照这个检验标准,全县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据了解,少数镇和部门今年以来还没有专题开过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没有组织象样的动作。甚至辖区内发生事故,居然信息掌握不及时,事后也未认真研究,吸取教训,及时完善相关措施,这样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是要不得的。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实际行动,作为抓落实的重要举措,通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发现和解决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县安监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县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动,联合打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促进“落实年”、“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十分明确,主要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以及交通运输、渔业、农机、水利企业和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特别是近年来曾经发生过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进行排查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县安委会印发的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要突出排查那些可能导致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不仅要查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要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事故查处、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等方面的情况,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落实到位。总的来看,本次专项行动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时间紧,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把握好序时进度。在安排部署、企业自查自改、督促检查、迎接上级督查及“回头看”再检查等各个阶段,都要按计划按步骤,一着不让地抓好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抓重点,广覆盖,做到隐患排查到位。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排自查。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保证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到会接受任务。要成立专门班子和人员,自始至终开展工作,保证辖区内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必查必报。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沉边盖底,不留死角。要切实做到单位一个不漏,特别是按照国家和省、市《指导意见》确定的各类高危行业企业,务必查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岗位一个不缺,部位一个不少。要求企业负责人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每个环节入手,全方位覆盖,深入、细致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分门别类,抓紧梳理事故隐患,落实登记、监控和管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注重依靠工会、技术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开展排查,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帮助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二是要抓指导,严监管,做到督促检查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成专门督查组,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排查治理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所需资金是否保证、以及排查出的隐患是否立即进行了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了监控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逐家检查,逐项落实。县安委会将适时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主要检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本地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组织开展情况;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掌握的情况以及制定落实相应整改措施的情况。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要抓治理,促落实,做到整改措施到位。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最终落脚点是“治理”两个字,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在落实整改上下功夫。对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可以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靠,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抓紧组织实施;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需要外部支持、协调的,责任单位要提出书面报告,制订应急预案,逐级上报。
三、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应有成效
要抓紧部署,周密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将这次会议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企事业单位,讲清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要根据国办《通知》和全国安委办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别是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安排一级比一级细致,要求一级比一级严格,措施一级比一级靠实。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努力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和舆论氛围。
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行动任务重,要求高,是一项硬碰硬的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把本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全力而为。要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全面负起领导责任,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因工作不落实、排查有遗漏、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镇和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要集中必要精力,全心投入这项工作。安监专职人员要以吃苦、务实的精神,把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注重配合,整体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必须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安监局作为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联络报告制度等形式,及时报告情况、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问题,统合各部门的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要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实践证明,隐患排查治理是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政府监管责任到位,推进本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把专项行动同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把专项行动与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专项行动同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结合起来,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举报机制、督查整改机制和责任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作风,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实际行动和丰富成果打造全县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