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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宝人发 〔 2015 〕 31 号


关于任命朱明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宝应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黄顺祥的提名,于2015年12月2日任命:

朱明为宝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2日

抄送: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存。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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