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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15 〕 4 号


关于表彰2014年度“特别贡献奖”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2014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四个宝应”建设目标,创新实干,务实奋进,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表彰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总结表彰荣誉体系完善修订方案》(宝委办发〔2014〕29号)中关于评选特别贡献奖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宝胜集团申报的“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推进”等4个项目2014年度“特别贡献奖”,对获奖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颁发金牌(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围绕发展大局,再作新贡献。各镇区、各部门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主动作为,创先争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开创“四个宝应”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努力。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6日

                              

                              

                              

                                                          2014年度“特别贡献奖”

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推进(宝胜集团)

    

入库税收大幅增长(农商行)

    

实施“三线入地”提升城市环境(供电公司)

    

高考取得新突破(宝应中学)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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