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最新文件
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14 〕 5 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镇(区)、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2013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四个宝应”建设总要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变化,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务实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激励先进,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镇(区)、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创造新业绩。全县上下要围绕“四个宝应”建设总要求,把握“改革全面深化年、产业发展提升年、新型城镇化推进年、能力作风优化年”总定位,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创新实干,奋力开创“四个宝应”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0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印发

    

2013年度镇(区)、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一、镇区

一等奖:山阳镇、安宜镇、黄塍镇;

二等奖:望直港镇、开发区、射阳湖镇、氾水镇;

三等奖:西安丰镇、广洋湖镇、夏集镇、曹甸镇、柳堡镇、

鲁垛镇。

二、机关部门

经济社会发展综合部门类

一等奖:地税局、国土局、水务局、供电公司;

二等奖:农 委、财政局、环保局、国税局、住建局、

    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经信委、发改委、

    科技局、质监局、粮食局、交运局、人口计生委、

    药监局;

三等奖:民政局、农工办、水产局、农机局、工商局、

    商务局、房管局、开发局、安监局、广电总台、

    审计局、人 行、农商行、农发行、金融办。

党群政法等部门类

一等奖:检察院、公安局;

二等奖:法 院、档案局、科 协、妇 联、团县委;

三等奖:总工会、工商联、老干局、残 联、司法局。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4/2/13
下载阅读版本:
文件浏览次数: 已有12859 人阅读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