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人发 〔 2014 〕 22 号
关于任免万丽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宝应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炳松的提名,于2013年12月30日任命:
万丽莉为宝应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必娟的宝应县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
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办、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