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人发 〔 2013 〕 18 号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世民同志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宝应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决定:接受王世民同志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宝应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抄送: 扬州市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办、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