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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 (通知)

宝委 〔 2013 〕 17 号


关于刘松等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县各人民团体:

  县委决定:

  刘松同志任宝应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倪志文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应县监察局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杨永柱同志任宝应县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徐志超同志宝应县农村纪检监察工作三室主任职务;

  免去姜兆元同志宝应县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四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觉媛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其龙同志宝应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永庭同志宝应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忠同志宝应县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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