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县各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
深入推进法治宝应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实践,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四个宝应”建设,全面提升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现就深化法治宝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法治宝应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创建全省法治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为目标,以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为抓手,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为重点,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四个宝应”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管理、创新推进;各方参与、齐抓共建。
(三)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到2013年,力争跨入全省法治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行列,人民群众对法治宝应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到2015年,力争6个镇、9个单位跨入全市法治创建先进行列,法治宝应建设整体水平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二、加强法治理念引领
(四)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把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有效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员任职法律考试做法,将法治工作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任期考核。
(五)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全面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真评实评,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三、加强法治权力规范
(六)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严格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深化警务、审务和检务公开,推行网上办案和裁判文书公开,做到重大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杜绝刑讯逼供,坚决查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损害司法公正行为。
(七)强化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拓展评议范围,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全面推行“集体审议、阳光问责”执法问责模式,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完善内外监督网络,强化对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组织开展执法巡视、案件评查和执法评议等执法监督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行听庭评审、执法业绩档案考核等制度,全面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
(八)提升法治化社会管理水平。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坚持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听证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全程说理执法、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生效裁决的执行力度,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法院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85%。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九)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争创活动,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地推进好全县各镇、开发区法治文化广场、街道、长廊、公园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拓展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平台,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社区、企业、学校文化的有机融合,通过法治文艺创作表演,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县“六五”普法规划,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抓好重点人员的学法工作,全面落实好各项学法制度,继续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活动,推动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五、加强法治实事惠民
(十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治手段,着力解决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法治实事办理的力度,坚持县、镇、部门联动,实行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过程化考核,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城乡社区新型服务管理体制,积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法企合作”,坚持保障发展与依法管理并重,推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七、加强法治系列创建
(十三)有效推进法治系列创建。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点、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系列创建活动,通过扎实措施,稳步有序的推进一批镇、村(社区)、企业跨入省、市法治创建先进行列。
八、加强法治保障力度
(十四)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把法治宝应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党政综合考核,各镇、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五)增强整体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格局。县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民主监督,县、镇政府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镇、开发区和机关、部门法治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十七)推动平台建设。以县级法治中心为主干,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贴近基层实际、满足群众需要的法治服务综合平台,并逐渐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构建县法治服务中心、乡镇法治服务中心(法治工作站)、村(社区)法治工作室三级联动的法治服务体系,到2013年底实现全覆盖。
(十八)创新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并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坚持以项目化管理方法推进法治建设,以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着力培育全县法治创建工作中各类示范典型,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九)营造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切实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法治建设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积极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宝应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