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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12 〕 62 号


2012年宝应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县各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

   2012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基本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是落实农民收入倍增的关键之年。全县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产业化兴农为主线,以农业科技创新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为目标,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加快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

  一、以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为抓手,在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快产业化兴农步伐,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突出“三水”特色(有机水稻、生态有机水产、生态有机水生蔬菜),做大龙头产业,培植宝粮集团、水仙集团、荷仙集团三大重点企业集团,建设有机食品检测中心和农产品物流中心两大中心、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在已创成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创建1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到2015年,形成60亿元的生态有机农业产业集群;壮大龙头企业,做大宝粮集团,做活水仙集团,做实荷仙集团,培育10亿元以上企业2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国家级1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产销增长20%以上;打造龙头园区,全县重点建设有机稻米、生态有机水产、生态有机水生蔬菜等高标准千亩以上有机农业园区15个,建成有机食品基地10万亩。二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继续实施宝射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河塘疏浚整治等项目,完成土方700万方以上,建成金宝河、大三王河主体工程。加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确保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5万亩,新建高效农业园区面积6万亩、设施农(渔)业3.6万亩。加快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强化规划控制和实施。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05座。组织实施“美好乡村建设行动”及“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完成自然村庄整治2331个,新创三星级“康居乡村”10个。三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全县所有乡镇村全部建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并有效运作。积极推进科教文卫及信息、通信、邮政等各种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和新农保参保率,不断健全农村低保、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四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方便农民支付结算、取现。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的产品和手段,在村庄部署自助终端,节省直接设置门柜型网点的运作成本,让农民就近享受金融服务。选择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的商户先行运行“金融便民服务到村”系统。到年底,实现金融便民服务“村村通”工程。

  二、以农民增收为中心,在构建持续增收长效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突出农民就业创业促增收。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扩大农民就业容量,实现农民由外出劳务转移变为本地就业转移,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0.6万人。完善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专业品牌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就业一体化的培训机制,引导农民培训后考证,考证后拿证,拿证后用证,实现农民就业从苦力型到技能型的转变,增加工资性收入。建立创业辅导员队伍,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及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新生代农民、返乡农民工、农村能人大户、村组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五大群体”自主创业、联合创业,新增农民创业300人。二是突出合作组织转型升级促增收。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合作社横向联合和纵向连接,开展资源、产品和销售等合作,增强合作社社会影响力和带动能力,力争入社成员比非成员收入高20%以上。不断拓展合作组织形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等新型合作组织5家以上。三是突出科技创新促增收。全面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加大农民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推进力度,培训农民3万人,培养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社理事长等领军人才50人,培育农村实用人才8000人,其中农村服务型人才1000人,经营型人才2000人,生产型人才5000人。大力实施“四新”工程,引进新品种30个,推广新技术20项,运用新模式10项,培育职业农民3000人。四是突出结对帮扶促增收。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引导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和家庭工副业项目。继续深入开展“万企联户、万人结对、万户脱贫”帮扶行动,实现低收入农户就业有岗位、创业有效果、保障有措施、脱贫有依靠。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确保到年底全县75%以上的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3600元以上。五是突出机制创新促增收。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加农民资产性、财产性收入,力争全县农民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幅达20%以上,确保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15%以上。

  三、以“三村”创建为载体,在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上实现新突破。各地要坚持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把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创建工作的主线,把农民群众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和受益者,务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优美乡村”、村级组织发展能力“百强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标村”创建工作。一是突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新经验和先进典型,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投身创建的热情,让他们在创建活动中唱主角、挑大梁,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和生态文明水平。二是明确创建措施。各地要坚持从自身区域位置、产业基础和人文历史背景出发,精心制定创建方案,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打造亮点,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要围绕三次产业发展,着力培植彰显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要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和指标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三村”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工作督查,确保今年新创成1个市级新农村建设“优美乡村”、4个村级五项能力建设“百强村”、8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20万元以上。

  四、以“六项工程”为抓手,在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今年是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第一阶段目标实现年,各地要按照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认识、提高标准、务实推进,确保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扎实有效。一是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要立足做大做强,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实现跨越发展;经济实力中等的村要根据生产要素和资源禀赋条件,努力探索多元化、多样化、多业化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经济薄弱村要加大帮扶力度,扶持兴建物业产业项目,增强“造血”功能。县级重点帮扶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93个薄弱村,各地要大力帮扶其他不足20万元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强化行政推动,加大财政支持,打造创收载体,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加快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要创新和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完善活动阵地硬件设施,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便民服务工作责任,真正把活动阵地建设成为便民服务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融洽党群关系的纽带。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村劳动力动态调查、求职登记、困难家庭帮扶和创业指导等服务工作;同时,配备好有一定能力的同志从事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并予以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功能作用。按照先进适用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务实推进,根据农民所需、所盼、所求,不断丰富、更新信息服务内容,注重发挥通信邮政业务的作用,真正做到农民群众外出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四是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强基固本作为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力抓手,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全面提升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公共服务、组织农民合作、服务农民致富、强化民主管理等综合能力,到年底农村“双带双强”型党组织带头人达85%以上,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五是重视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十星文明户”评选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大力促进乡风文明。着力完善村级公共文化设施,改造提升现有文体阵地,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十个一”工程,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五、以强化领导为保障,在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考核上实现新突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真正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一是认真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要结合领导干部“三下三解”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心连心”等活动的开展,在抓具体落实上下真功夫,千方百计把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效应。二是切实抓好工作目标落实。要结合实际,坚持重点工作求突破、亮点工作创品牌、全局工作争一流,抓紧排定目标、抓紧任务分解、抓紧序时推进,确保今年工作开局精彩、中场有力、收官完美。三要扎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要组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要建立健全务实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动真碰硬的督促检查机制、奖优罚劣的考核考评机制,做到每项工作有人牵头、有人落实、有人问责,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7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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