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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文件

宝委办发 〔 2012 〕 21 号


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关于实施“宝应好人”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现将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关于实施“宝应好人”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实施“宝应好人”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时代精神,树立文明新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创业争先的好人精神,更好地引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学习雷锋精神、争做宝应好人”主题实践活动,投身赶超发展大局,营造建设“四个宝应”的良好人文环境,现就实施“宝应好人”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宝应好人”工程的重要意义

  好人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精神力量;好人精神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同时也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和谐社会建设离不开好人精神的培育和弘扬,宝应的赶超发展离不开好人精神的支撑和保障。在新时期新阶段,深入实施“宝应好人”工程,大力弘扬好人精神,关系社会文明进步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关系宝应赶超发展和“四个宝应”建设大局,对于全面推进我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四个宝应”建设宏伟目标;对于引领干部群众积极践行《市民公约》,投身“学习雷锋精神、争做宝应好人”主题实践活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全社会形成关爱他人、热心公益、无私奉献、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宝应好人”工程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传承和弘扬好人精神为主题,以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着力点,把“宝应好人”工程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加强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建设,广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倡导讲道德、做好人的社会文明新风,营造崇尚道德、弘扬道德、践行道德的社会氛围,培育关爱好人、帮助好人、尊重好人的社会环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努力在全县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做好人的生动局面。

  三、“宝应好人”的标准

  “宝应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创业争先好人”六个类别。

  “宝应好人”的标准: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新时期宝应精神,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市民公约》,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创业争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宝应赶超发展和“四个宝应”建设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事迹令人感动,群众认可度高。

  助人为乐好人:长期坚持为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及其他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提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下基层、心连心”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生活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好人:在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或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救人行动,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宝应”作出积极贡献。

  诚实守信好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质量至上,恪守商业道德,信守契约,诚实不欺,在合作者和消费者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岗位上尽职尽责、毫无怨言,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受到群众赞誉;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坚持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创业争先好人: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立足现有条件,带头艰苦创业,并带动群众创业致富;服务赶超发展,在招商引资、创新转型、项目建设、税源经济、新城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中争当先进、争做贡献。

  四、实施“宝应好人”工程的常态化措施

  1、我推“宝应好人”:在县内主要媒体开辟“宝应好人”专栏,设立“宝应好人榜”,开通“宝应好人”微博,动员全县干部群众推荐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挖掘凡人善举,全面宣传推介宝应好人事迹。

  2、我拍“宝应好人”:开展身边好人好事抓拍征选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发现身边的凡人善举,用照片、视频等形式随手拍录下来,经过比较删选后在县内主要媒体和“宝应好人”微博上发布。

  3、我评“宝应好人”:每逢双月初,开展“宝应好人”月度评选,评出10名宝应好人,并结合“和谐社区大家乐”演出活动进行颁奖、宣传。年底开展“宝应好人”总评,最终评选出年度“十佳宝应好人”,举行颁奖典礼,同时将全年评选出的“宝应好人”事迹以《好人故事汇》的形式汇集成册。

  4、我谈“宝应好人”:通过座谈会、媒体评论、专家点评、演讲大赛等形式,组织社会各界谈“宝应好人”,解读“宝应好人”精神内涵,倾听社会各界对“宝应好人”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对“宝应好人”的理解和感悟,扩大群众参与覆盖面。

  5、我做“宝应好人”:通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争做优秀公务员、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日行一善”争做文明好少年、在广大妇女中开展争当“爱心妈妈”、在广大青年中开展“身边好青年”评选、在党员干部和广大志愿者中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弱势群体等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践行《市民公约》,倡导和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6、我赞“宝应好人”:组织文艺工作者以“宝应好人”为原型,创作编排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将好人形象搬上舞台,并以“和谐社区大家乐”、“文艺大篷车乡村行”等为平台,在城乡进行演出;组织五老志愿者成立“宝应好人宣讲团”,深入社区、学校等开展宝应好人事迹宣讲活动,在全县营造学习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宝应好人”工程的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宝应好人”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倡树良好道德风尚、提升宝应文明形象的有效载体,是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强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县里将成立“宝应好人”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文明办、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团县委、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机关工委、民政局、教育局、文体广新局、党校、总工会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镇(区)、各部门要把“宝应好人”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注重群众参与,增强活动效果。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将实施“宝应好人”工程与开展创先争优、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与践行新时期宝应精神、开展“下基层、心连心”活动、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单位创建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宝应好人”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的喜人局面,真正起到鼓舞人、激励人、鞭策人的教育作用。

  3、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宝应好人”工程的宣传报道,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形成常态化的“宝应好人”工程宣传报道机制。县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要精心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开辟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扩大“宝应好人”工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通过社区宣传栏、黑板报、报告会、人物专访、公益广告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宝应好人”,充分发挥“宝应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将“宝应好人”搬上舞台,艺术地表现“宝应好人”的感人形象,生动诠释好人精神的真谛,在全县营造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做好人的浓厚氛围。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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