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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政办发 〔 2012 〕 44 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宝应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

           

                 宝应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赶超争先、富民强县”、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宝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 “十一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一五”是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期。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走在全市前列。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县政府及各镇区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村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从2007年起,县委、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对各镇区条线目标管理和部门考核内容,每年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与镇区、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工作要点。食品药品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切实履行监管任务,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形成。二是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逐个环节、逐个产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开展“五小”食品、肉类食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及时妥善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在药品监管执法方面,以基层药械质量大检查为主线,先后开展了注射剂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无证经营等多个专项检查。“十一五”期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84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346件,简易程序案件38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6件。药品针对性抽样1082批,合格率87.52%。集中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三是食品药品示范创建成效显著。我县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各镇均创成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其中,西安丰镇、柳堡镇、射阳湖镇、范水镇创成市级示范镇。四是食品全程监管得到有效落实。在种植养殖环节:深入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标准质量体系、监督检测体系和产品认定认证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重量安全事故。制定省标3项、市标7项、企标78项,建成“宝应湖”牌大闸蟹等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2个、无公害莲藕和有机稻米等省级标准化示范区2个、市县级标准化示范基地近20个。建成优质农产品基地78万余亩,成为拥有“无公害农产品(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绿色食品莲藕(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和“国家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三块金字招牌的全国仅有的县;建成有机食品基地3万余亩,成为江苏省有机稻米生产规模最大的县;认证农业“三品” 238个,成为扬州市有效“三品”总数最多的县。在全省率先实现生猪机械化集中定点屠宰。在生产加工环节:全县16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建立了监管档案,督促帮助全县10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做到100%备案,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实行分类、分等和分级监管,全县食品生产加工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在市场流通环节:“十一五”期末,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78户,创成食品安全示范店170户,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658份。“十一五”期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共计765批次,不合格98批次,食品违法案件425件,罚没金额80余万元。在餐饮服务环节:严格餐饮许可准入,现场审核率100%,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全面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全县1284家餐饮服务单位已有1220家通过评审,实施率95%。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有效落实,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餐饮服务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规范。五是药品日常监管得到强化。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推行质量受权人、信用等级评定等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覆盖全县15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六是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按照准备充分、启动迅速、处置有力的总体要求,完善好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备足应急物资、熟悉应急流程,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2011年在射阳湖镇开展了全县Ⅳ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七是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标准,企业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管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我县加快“赶超争先、富民强县”、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努力把我县建成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县份。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食品药品安全已达到“零容忍”的程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压力巨大。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得到广泛应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尚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较薄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主动顺应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作出应有贡献。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解决,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县份之一。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基本建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90%以上食品经营市场和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覆盖90%以上的食品类别。

  ——基本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推广面达到90%以上,98%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标准化生产,可标识的“三品”标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新增农业“三品”品牌150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比达90%以上,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专卖店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食品抽检质量安全平均合格率达93%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总体评定率达90%以上。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每年达90%以上。

  ——问题食品召回率达100%;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理率达100%。

  ——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经营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保健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

  ——建成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合格率稳步提高;药品流通环节进、销、存、运及温湿度远程监管覆盖率达100%;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数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每百万人口400份标准;药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案件100%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法药品广告100%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召回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处理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政府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加强对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

  2.完善监管体系和协调机制。加强县、镇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明晰部门职责,增强工作合力,减少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监督管理的交叉和重复。发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制度机制的作用,推进监管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

  3.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完善激励机制、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的自觉性。引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受权人等制度规定,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岗位,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

  1.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有奖举报范围、奖励资金来源和奖励标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

   2.加大食品安全环节监管力度。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三品”品牌和基地建设,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强化农产品抽检,有效控制食品源头污染。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健全生猪养殖、购进与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制度。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模式,推进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化食品企业“一进一出”两个关口的管理,对食品企业开展检验室整顿工作,使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厂。加大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力度,严格进口食品收(发)货人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备案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和添加剂备案制度。切实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落实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重点落实好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管理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设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不断健全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可追溯机制。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储存、运输、流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坚持监督抽查与快速检测有机结合,加大流通领域食品检测力度。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分级管理评定率逐年提高。推行餐饮服务良好操作规范,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单位的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强化示范街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点、线、面结合,形成区域餐饮服务示范群体。

  3.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县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有针对性、有步骤地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把整治食品非法添加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点,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强化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

  1.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2012年开始,争取用1-2年的时间创成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强化药品生产源头管理,贯彻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按国家规定条件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实施认证。完善质量受权人制度,保障和促进其充分行使质量管理权利并切实承担相应责任。推动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水平。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算机远程监管,实现对经营企业药品购、销、存和温湿度的实时动态监控。推行《江苏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加强对药品冷链物流的监管。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推进“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强化对高风险产品和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强化特殊药品监管,杜绝流弊事件发生。保持药械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大力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高风险生物制品、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途径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2.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及中标品种动态数据库,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加强对企业入网、赋码、核注核销、产品追溯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部加入并有效使用电子监管网。加大对使用基本药物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基本药物抽验力度。

  3.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督促各保化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保化经营单位“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抽样检测,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强化备案登记,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四)强化食品药品信用、检测、应急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建立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措施,定期开展企业诚信评估和等级评定,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订完善行规行约,积极倡导企业自律。深入开展“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企业诚信水平。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种植养殖单位、食品工业企业、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业、药械企业诚信体系。   

  2.强化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整合和加强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改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使国家有机食品检测中心具备解决全县检验检测技术难点、检验检测方法研究、技术指导的能力,具备承担国家和省检验检测相关任务的能力,县疾病控制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等检测机构具备开展常规项目检验检测的能力,充分发挥食品快检技术作用,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满足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强化食品抽样监测工作。根据我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每年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计划,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开展对具有宝应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提升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制订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技术方案,形成涵盖各镇区及有关部门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机制和反应快捷、协调有序的现场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并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行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2、强化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楼改造建设任务,力争2年左右基本完成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达到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同时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以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优化技术监督人才队伍机构。

  3、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各镇区食安办和村级食品药品工作站建设。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发挥“两员”协管和信息作用。

  (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立体宣传格局

  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促进公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集中报道,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大对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等方面的集中培训达到规定要求。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科学消费,支持理性维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建立与新闻媒体更为紧密的联系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认真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和采取的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实施“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对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县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规划衔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本规划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县、镇财政要为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监管执法、检验检测、执法装备投入等所需经费。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取得实效。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查机制,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对主要任务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并分年度进行通报。2013年下半年,由县食安委牵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必要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要结合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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