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人发 〔 2011 〕 16 号
关于决定任免衡连宝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宝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
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庭国的提名,于2011年8月22日决定任命:
衡连宝为宝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谢存道为宝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泽元的宝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县委各部、
委、办、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