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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宝人发 〔 2011 〕 16 号


关于决定任免衡连宝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

  宝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

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庭国的提名,于2011年8月22日决定任命:

  衡连宝为宝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谢存道为宝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泽元的宝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县委各部、

委、办、局,存。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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