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最新文件
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宝政发 〔 2004 〕 167 号


县政府关于明确宝应运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办、局,县开发区:

  宝应运西自然保护区于1991年建立,并于2000年1月升格为扬州市市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运西保护区)。为加强运西保护区建设,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宝应湖湿地生态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及《宝应湖保护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实地考察及专家论证,决定明确宝应运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宝应运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位于安宜镇、范水镇交界处,以宝应湖隔堤为基线,向西整体推进1060m,向东延伸50m,北至刘堡渡口,南至宏图河,陆上滩地面积225亩,湖泊面积4767亩,总面积4992亩。

  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运西保护区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齐心协力保护好宝应运西保护区及核心区。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4/12/30
下载阅读版本:
文件浏览次数: 已有4513 人阅读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