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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11 〕 45 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2010年,全县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规范有效的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等 10个先进单位和钱永健、汤智扬、顾建家、潘长发、戴龙、吉沐平、姚春萍、刘强、马学春、颜振祥、卢之翔、马国强、李国军、王晓波、潘绵学等15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新的成绩。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勤奋扎实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 2011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十二五”发展作出新贡献。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宝 应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宝 应 县 人 民 政 府

                   政 协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二 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议 提案 奖惩 决定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印发共印五十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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