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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11 〕 42 号


关于建立创建“江苏省诗词之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 委、政 府,县 各 部、委、办、局,县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对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的领导,确保我县在 2012 年之前创成“江苏省诗词之乡”,并积极创造条件,最终建成“全国诗词之乡”,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要求,经 研 究 决 定 建 立 创 建“江 苏 省 诗 词 之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仲 生 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副组长:陈金荣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

      王振亚 县人大副主任

      陈 石 县政府副县长

      徐建林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洪国 县委办公室主任

      刁端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步云 安宜镇党委书记

      傅春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卫荣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吉沐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电总台台长

      范敬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何开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谭炳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钱永建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仲兆兰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蔡祥云 县教育局局长

      何干成 县卫生局局长

      杨泽元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蔡锦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 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春贵 县商务局局长

      姚绍瑜 团县委书记

      郭 萍 县妇联主席

      宋英俊 县诗词协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开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加珍、蔡秀香、乔永华、郭金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宝 应 县 人 民 政 府

                 二 O 一 一 年 三 月 十 六 日

主题词:诗词之乡 领导小组 通知

报:扬州市委、市政府,市“全国诗词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存。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 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印发共印八十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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