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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11 〕 3 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综治、法治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县各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

  2010年,各镇(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赶超发展,争先进位”总要求,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依法治县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宝应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决定对望直港镇等20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曹甸镇等15个法治宝应建设先进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等20个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等10个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单位,县检察院公诉科等10个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基层单位,黄塍镇等5个系列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安宜镇世纪园社区等10个十佳村(居)综治办,王洪顺等20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杨发俊等15名法治宝应建设先进个人,侯忠诚等20名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高晓军等10名十佳人民卫士,张红波等10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吉祖培等1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徐玉芹等15名优秀村(居)综治办主任,王涛等10名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张耀庭等10名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工作者,陈朝阳等10名系列平安创建先进个人,赵书顺等5名优秀信访信息员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政法信访工作中再创新的业绩。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的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综治、法治和信访工作水平,为实现“四个突破”作出新的贡献。

附:宝应县2010年度综治、法治和信访工作表彰名单

 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政法 信访 表彰 决定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五日印发

宝应县2010年度综治、法治和信访工作表彰名单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个)

望直港镇

小官庄镇

夏集镇

柳堡镇

曹甸镇

县经济开发区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信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政府办

县妇联

县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宝应支行

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法治宝应建设先进单位(15个)

曹甸镇

小官庄镇

望直港镇

射阳湖镇

安宜镇

县人民检察院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境保护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宝应质监局

县水务局

县地方税务局

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个)

县经济开发区

安宜镇

范水镇

柳堡镇

鲁垛镇

小官庄镇

望直港镇

射阳湖镇

西安丰镇

山阳镇

县人民法院

县公安局

县环境保护局

县民政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商贸总公司

县粮食局

县机电(轻纺)工业公司

县城市管理局

县纪委信访室

四、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单位(10个)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县公安局法制科

县公安局曹甸派出所

县公安局广洋湖派出所

县公证处

县民政局低保科

五、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基层单位(10个)

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科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

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曹甸人民法庭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县公安局沿河派出所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六、系列平安创建先进单位(5个)

无毒社区创建先进单位:黄塍镇

平安住宅小区创建先进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安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安宜高级中学

平安医院创建先进单位:望直港镇中心卫生院

平安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县电器厂

七、十佳村(居)综治办(10个)

安宜镇世纪园社区综治办

安宜镇大桥村综治办

望直港镇军师村综治办

射阳湖镇赵勤村综治办

曹甸镇周管村综治办

广洋湖镇兴洋社区综治办

开发区七里村综治办

开发区金湾村综治办

柳堡镇芦东村综治办

小官庄镇诚忠村综治办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名)

王洪顺 西安丰镇人大主席

钱永波 山阳镇人武部部长

朱云程 安宜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朱兆广 望直港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国祥 泾河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潘绵宽 射阳湖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 磊 县公安局沿河派出所所长

张汉椿 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

陆维亚 县商贸总公司副总经理

任广令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

钱文峰 县委政法委综治科副科长

万 强  县司法局基层科、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李放平 县计生委行政服务科科长

赵贵戈 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从明 县农委人事科、法规科科长

朱再德 原县劳保局办公室主任

鲁 军 县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汪 丽 县气象局秘书

李晓华 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办事员

吴敏红 京杭运河宝应航道站办事员

九、法治宝应建设先进个人(15名)

〖HTF〗杨发俊 范水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史永庆 鲁垛镇司法所所长

戴宏钧 黄塍镇司法所所长

姚有余 夏集镇司法所副所长

陈国友 县经济开发区金湾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

周元河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方立志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觉先 县经信委副主任

翟立宝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刘 权 宝应工商局法制科科长

曹曙东 县粮食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龚海祺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副科长

汪进祥 县委政法委依法治县工作科副科长

徐金松 县委办公室信息科工作人员

吉康喜 县人民法院监察室纪检监察员

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名)

侯忠诚 县工商联合会安宜分会会长

郭洪亮 夏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苗建国 曹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玉国 泾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端杰 广洋湖镇信访办主任

朱银会 黄塍镇信访办主任

李晓峰 县卫生局副局长

孙桂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太 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汤文武 县水务局副局长

吉沐平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乡镇干部科副科长

杨夕轩 县委农工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国庆 县教育局信访办主任

陶洪祥 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何广慧 县公安局信访室主任

王志民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葛永高 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永萍 县信访局接访科科长

韩 灵 县信访维稳一线实践锻炼人员

潘永华 县信访维稳一线实践锻炼人员

十一、十佳人民卫士(10名)

高晓军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益家 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法警

王国运 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苗兴国 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

盖士林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蔡 钧 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

吕志军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副中队长

孙以福 县公安局防控大队巡防中队副中队长

张广志 县司法局法宣科科长

韩志全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

十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0名)

张红波 范水镇长沙村村民

艾国海 县振宇出租车公司驾驶员

陆玉英 安宜镇罗巷社区居民

房 彦 安宜镇郭庄村村委会副主任

左明正 夏集镇中心初中学生

王安忠 黄塍镇徐甸村村民

曾春松 范水镇苏律村保安员

邓家庆 西安丰镇天亭村保安员

王士龙 县公安局防控大队巡防队员

倪 进 县公安局防控大队巡防队员

十三、十佳人民调解员(10名)

吉祖培 黄塍镇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副镇长

蔡美斌 县卫生局医政基妇科副科长、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华 勇 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调解员

朱枫林 安宜镇司法所副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蔡春道 县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育珍 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

刘 东 县亿丰国际商城市场部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华兵 范水镇新阳村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德如 射阳湖镇水泗居委会副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永明 安宜镇三里村王永明调解工作室调解员

十四、优秀村(居)综治办主任(15名)

徐玉芹 县经济开发区七里村综治办主任

张万林 安宜镇大桥村综治办主任

陈红阳 范水镇宋埠村综治办主任

顾成顺 曹甸镇甄庄村综治办主任

高守芝 射阳湖镇落潮村综治办主任

戴步同 西安丰镇朱郭村综治办主任

杨晓林 夏集镇双塘村综治办主任

贾国会 黄塍镇鱼桥村综治办主任

姜文玖 鲁垛镇陶林村综治办主任

朱教培 泾河镇泾河村综治办主任

王书人 小官庄镇王圩村综治办主任

郑生怀 山阳镇徐庄村综治办主任

姚正国 广洋湖镇葛庄村综治办主任

郭连坤 望直港镇火花村综治办主任

王长铭 柳堡镇廷柏村综治办主任

十五、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10名)

王 涛 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夏 前 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洪庆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马立新 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

范方兴 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

李 伟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案件查处中队副中队长

胥善才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林江县 县公安局白田派出所民警

仇振华 县公证处副主任

赵家宽 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

十六、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工作者(10名)

张耀庭 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 彤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朱正平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

张德顺 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

华建荣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志刚 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杨爱成 县人民法院范水人民法庭庭长

朱晓龙 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

唐明荡 县公安局望直港派出所所长

李从俊 县公安局山阳派出所指导员

十七、系列平安创建先进个人(10名)

陈朝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 进 县宗教局副局长

高洪钱 中国人民银行宝应县支行监察室主任

陈明贵 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科长

夏美泓 县城北初级中学综治办主任

邰文宇 县实验幼儿园园长

钱学芬 县直机关幼儿园副园长

吴红广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员

潘国斌 县水产局经营管理科科长

付宗海 县广电总台办公室主任

十八、优秀信访信息员(5名)

赵书顺 县经济开发区七里村信访信息员

刘 玲 安宜镇城中社区信访信息员

乔红顺 范水镇郎儿村信访信息员

郑恒礼 柳堡镇郑渡村信访信息员

于普亮 射阳湖镇王坤村信访信息员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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