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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 (通知)

宝委 〔 2010 〕 142 号


关于明确陈勇、孙学龙同志职级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县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扬委[2010]379号通知,明确陈勇、孙学龙同志为副处级干部。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0年12月31日

主题词:人事 明确职级 通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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