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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宝政规 〔 2010 〕 1 号


县政府关于创建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的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2010年,我县被省、市列入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并创建23个省级绿化示范村,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确保全面完成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将村庄绿化建设工程列入新一轮(2009———2012年)涉农六件事之中,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今年,扬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提出用三年时间创建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并将村庄绿化列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把四月份作为“村庄绿化突击月”,全面发动,整村推进,有条件的镇要增加1个省级绿化示范村创建候选村,确保到今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达到省级绿化合格村或示范村的建设要求。县里成立了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组织好村庄绿化创建工作。县镇两级林业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

  二、对照标准,科学规划。各地要对照村庄绿化标准,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从实际出发,按照林木绿化型、果木绿化型、绿化美化型、综合绿化型等不同类型模式,做好今年的村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规划既要体现乡村特点,符合实际、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又要与村级经济社会的长远规划相结合,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绿化能长久地发挥效益。省级示范村要重点安排在京沪高速、237省道、安大公路等骨干公路沿线两侧视野范围内。示范村、合格村要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

  三、树立典型,示范引导。村庄绿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建设要求高。各地要突出村庄道路、河道、农田、庄台及村部、学校、企业等单位的绿化,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城郊的村庄绿化要按照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理念,以发挥生态景观效益为主,树种选择要多样,达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瓜果飘香的效果,实现城市林业向乡村林业的自然过渡。每个行政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一至二个小游园或绿化景观休闲广场。农村的村庄绿化要充分利用路道、河道、农田宜林地资源,广植速生树种和经济树种,在增加防护功能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要利用家前屋后栽花种果,有条件的,可结合当地人文历史和地理位置,选择乡土特色明显的树种,体现路河林荫化、农田林网化、村庄庭园化的效果,为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旅游打好生态环境基础,也为各村创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村庄绿化特别是省级示范村建设所需资金投入比较大,各地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对村庄绿化的投入。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村庄绿化建设思路,通过承包、租赁、合作开发等形式,调动全社会参与村庄绿化的积极性。要把村庄绿化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色通道、生态公益林、花卉苗木等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每年从工程建设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村庄绿化。同时,各地要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集中抓好高标准的绿化示范村和合格村建设。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将重点对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省级绿化示范村和境内高速公路及骨干道路沿线村庄绿化建设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往年村庄绿化示范村、合格村的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县里将对村庄绿化进行单项考核,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合格村的,经省、市验收达标后,分别给予每村10000元、5000元的补助。对验收不合格的村,要继续创建,直至达标。县、镇林业部门要把好苗木和施工质量关,积极推进种苗采购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要做好村庄绿化技术培训工作,及时解决村庄绿化中的技术难题。各地要做好村庄绿化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根据省定标准将相关资料整理成册,以便检查验收。县农林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查进度、查质量、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春季造林结束后,各地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村庄绿化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县里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附:全县2010年村庄绿化建设任务表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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