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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宝人发 〔 2010 〕 5 号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如下:

  仲 生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杨善慧同志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工作;

  夏征宇同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

  李长春同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农村经济委员会工作;

  王振亚同志分管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社会事业委员会工作。

           

                  二 0 一 0 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县委、县政协,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存。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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