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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宝政发 〔 2009 〕 18 号


县政府关于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开发区:

  经研究决定,现将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 长张耀武: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工作、园区建设、人事、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和人武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人事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办)。

  副县长周玉宝: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县属工业、招商引资、外事侨务、质量兴县、品牌建设、税务、金融保险、审计、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人事、人武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外侨办、接待办、发改委、煤矿、经贸局、招商局、机电(轻纺)公司、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办、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发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民生担保公司以及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金融保险机构。

  副县长王友芳:负责服务业、环境优化、环境保护、民政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工作。分管县商贸局、政务中心、环保局、民政局、双拥办、老龄办、残联、烟草局、盐务局。

  副县长江 涛:负责招商引资、旅游业、政策性资金争取、经济协作、信息化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经济工作、发展和改革工作。分管县旅游局、经协委、信息办、无管办、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协助分管发改委、招商局。

  副县长侯承海: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建筑业、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建设局、规划局、城投公司、国土资源局、建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应急办、司法局、法制办、民族宗教局、信访局。

  副县长顾长荣:负责外向型经济、开发区、民营经济、乡镇工业、安全生产以及交通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外经贸局、乡企局(中小企业局)、个经办、工商局、物价局、安监局、交通局、供电公司。

  副县长华德荣:负责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化、有机农业开发区、粮食以及生猪定点屠宰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农工办、农林局、水务局、农机局、水产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粮食局、气象局、扶贫办。

  副县长陈 石:负责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食品药品安全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科技局、地震局、教育局、职教集团、卫生局、爱卫办、红十字会、文体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长助理左智慧:主持县公安局工作。

                       二 OO 九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通知

抄送:县 委 各 部 门,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室,县 政 协 办 公 室,县 法 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宝各单位。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 2 月 10 日印发   共印:60 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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