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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宝政发 〔 2008 〕 192 号


县政府关于成立宝应县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

  为切实加强对外劳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对外劳务输出市场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对外劳务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宝应县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顾长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夏兴丹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春贵  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王家平  宝应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徐 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安宜镇党委副书记

    高瑞琏  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莘松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强  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县侨联副主席

    徐 锋  安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沈伯宏  曹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林  山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姜文明  泾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刘春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瑞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对外劳务 管理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 12 月 18 日印发  共印:10 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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