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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 (通知)

宝委 〔 2008 〕 191 号


关于陈新、赵平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县各人民团体:

  县委决定:

  陈新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赵平同志任宝应县信访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 2007 年 5 月 7 日算起。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08 年 9 月 19 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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