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委 〔 2008 〕 157 号
关于傅春景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委决定:
傅春景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免去朱春和同志中共宝应县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杨秀英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正科级)。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08 年9月19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 报: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