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最新文件
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宝政发 〔 2008 〕 143 号


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宝应”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关于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宝应”的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希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 OO 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宝应”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生态县创建任务,进一步提升生态宝应品牌,现就加快生态县创建、打造“生态宝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贯彻扬州创建生态市推进会议精神,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巩固创建成果,打造“生态宝应”,如期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县目标,促进全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生态县为抓手,全面实施“生态建县”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到 2010 年,宝应生态县建设基本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全县 12 个镇创成全国环境优美镇;到2011 年,生态县创建全面达标,其余 2 个镇创成全国环境优美镇;到 2012 年,生态县创建通过考核验收,真正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发展、人民富裕、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文明进步、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的生态县。

  三、主要目标任务

  1、建设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有 80% 的镇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目前我县只有安宜、曹甸两镇通 过 省 环 保 厅 组 织 的 考 核 验 收。根 据 计 划 安 排,2008 年度,柳 堡、望 直 港 和 范 水 等 3 个 镇 要 通 过 全 国 环 境 优 美 镇 考 核;2009 年,夏集、黄塍、西安丰和泾河等 4 个镇要通过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2010 年,山阳、小官庄和射阳湖等 3 个镇要通过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2011 年,鲁垛和广洋湖 2 个镇要通过全国环境优美镇考核。

  ①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0 年底前,所有镇都实现生活 污 水 集 中 处 理,各 镇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率 达 到 70% 以 上:2008 年,柳堡、望直港、范水等 3 个镇要建成污水处理厂;2009 年,夏集、黄塍、西安丰和泾河等 4 个镇要建成污水处理厂;2010 年,山阳、小官庄、射阳湖、鲁垛和广洋湖等 5 个镇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80% 以上。

  ②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2009 年,建成覆盖全县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各镇根据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的进度要求,建立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成规范化垃圾中转站,其中,安宜、曹甸、柳堡、望直港和范水等 5 个镇于 2008 年度建成,夏集、黄塍、西安丰和泾河等 4 个镇于 2009 年度建成,山阳、小官庄、射阳湖、鲁垛和广洋湖等 5 个镇于 2010 年度建成。通过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模式,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

  ③加快镇容镇貌建设。抓紧修编集镇建设规划,合理划定集镇功能区;完善集镇公共设施,主要街道配置路灯,实现“亮化”;加快集镇排水管网和排污管网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确保污水收集率;根据国家卫生镇“镇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 3 座公厕”要求,高标准建设公厕且数量足够、位置适宜;加强对医疗污水和废物的管理,建立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规范化处置和医疗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机制;保护和修复集镇河道,拆除河道上的违章建筑,维护和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提高集镇建成区主要道路绿化率,达到 95% 以上;合理规划公共绿地,提升绿地建设水平,各镇于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年度达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1 平方以上,到 2010 年,全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2 平方以上;加强集镇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

  2、建设生态园区。着力将县开发区、安宜、耿耿、意大利工业集中区和各镇特色园区建设成为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生态工业园区。

  ①建设工业循环经济。积极探索和实践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以企业为单元,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点”上的小循环;以产业为单元,拉长产业链条,建立“线”上的中循环;以园区为单元,强化供应整合,建立“面”上的大循环。

  ②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引导企业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走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好、环境压力小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保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相融,实现可持续发展。

  3、建设清洁田园。农业面源污染面广量大,成为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降低农业面源造成的污染。

  ①加强化肥使用知识的宣传。科学指导农民施用化肥,鼓励施用农家肥、有机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确保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逐年减少 15% 以上,要按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各镇于考核验收年度实现低于 280 千克 /公倾,全县要于 2010 年低于 250 千克 /公倾。

  ②加强农药的施用监管。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降低农药施用强度,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基地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 85% 以上。

  ③加强农用废弃物的管理。强化农用薄膜、农药瓶、农药袋、化肥袋等农用废弃物管理,各镇要于 2008 年落实 1 -2 个村试点,逐步推广,到 2010 年在全县各镇建立农用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利用体系,有效控制农用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④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高茬麦套稻、麦草全量还田轻简栽培等技术,抓好示范,逐步推广。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行秸秆气化工程、沼气工程、秸秆发电工程,扶持县协鑫电厂在全县各镇建立秸秆收集、加工、贮存体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随意弃置,到2010 年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

  ⑤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广无污染、无排放、无臭气的“健康环保养猪法”等科学养殖方法,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畜禽粪便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特别是污水综合利用和治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并 按 规 定 缴 纳 排 污 费,逾 期 仍 达 不 到 要 求 的 实 行 关 闭。 到2010 年,确保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

  ⑥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控制人工饵料和鱼药的使用,推广生态养殖,到 2010 年,实现生态养殖比例 95% 以上。科学规划,合理控制宝应湖围网养殖规模,推行轮渔轮休,开展宝应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湖泊生态修复工程。确保宝应湖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⑦加强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宝应是唯一的国家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要加强示范县宣传和品牌管理,不断深化示范县建设内涵,大力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快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的发展。完善基地规划、环境监管,逐步健全全县有机产业发展技术服务体系。以有机食品带动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发展,到 2010 年,全县有机食品基地比例达到 10% 以上,“三品”基地比例达 95% 以上。

  ⑧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建设。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纽带,在全县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推进全县生态农业的发展。以此为基础,在全县构建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间物质能量循环链。到 2010 年,全县每镇建成 3 个以上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点。

  4、建设清洁家园。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营造一个“洁净、畅通、安宁、和谐”的人居环境。

  ①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全县农村环境状况,修改完善《宝应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各镇按照全县规划,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对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至 2010 年,全县各村都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六清六建”(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和“三清一绿”标准,全县农村面貌有较大的改观。

  ②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宣传发动,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全县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改厕工作,采取多种方法,激发农户的改厕积极性。取缔露天粪坑,推广建设水冲式、三格式厕所,各镇要按照全县优美乡镇创建计划,至考核验收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60% 以上。至 2010 年,全县城镇住户均享有卫生厕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5% 以上。

  ③推进生态村创建。生态村创建是生态县创建的基础,要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特色的村制定生态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河塘治理以及“三品”基地建设等生态工程,并按照由县到市、由市到省逐步升级的方法,提高生态村创建水平。确保到 2010 年,各级生态村的比例达到 80% 以上。

  5、建设清洁水源。水是生命之源,也是宝应立县之本,必须义不容辞地保护好水环境,保证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①工业污染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大对开发区、特色园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鼓 励 企 业 开 展 清 洁 生 产,大 力 发 展 循 环 经 济。到 2010年,全县各工业集中区基本达到生态工业园区要求。

  ②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到 2010 年,全县各镇 10% 的村要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③河道疏浚整治。巩固提高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河塘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河底无淤泥、河岸无杂物、河面无漂浮物,河道两岸 20 米内无垃圾、无粪坑、无猪舍、无草堆。水质达到省地面水功能区划要求,到 2010 年,全县农村地表水达标率 90% 以上。

  ④饮用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科学划定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以及与供水无关的设施,加强对分散水源地的监测与管理,防止发生水源污染事故,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

  6、建设生态文化。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是国家级生态县建设不可缺少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要 着 力 通 过 建 设“生 态、文 化、宜 居 宝应”,打造“生态宝应”文化品牌,培育全社会生态意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一是建设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挖掘、开发和提升古文化、绿文化、水文化、荷文化,精心打造具有宝应特色的生态文化精品。二是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大力提倡清洁生产、文明生活、绿色消费等生态价值观,在全县上下形成自觉保护环境、主动参与生态县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建设人文环境工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核心的公民道德建设,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打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主要措施

  1、建立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将调整和加强国家生态县创建指挥部领导,建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农业的县领导为副组长的创建组织机构,定期研究落实生态县创建重大事项。各镇要加强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参照县创建生态县指挥部模式,设立创建办,由各镇镇长任创建办主任,健全创建组织体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联络员。生态县创建重点部门,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部门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为创建办主任,协调落实创建工作。各镇、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定期研究生态县建设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生态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生态建设更是政绩,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一着不让地抓好生态县建设的各项工作。

  2、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将生态县创建工作列入各镇和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态县创建考核得分列入县综合考核,由县创建指挥部负责考核镇和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的镇和部门不得评为“文明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最佳部门”。对未按时完成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任务的镇,由环保部门在第二年实行最为严格的区域限批政策,直至完成任务为止。各镇、各部门要定期将创建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县政府办定期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汇总上报指挥部;监察局成立生态县创建监察组,对各镇、相关部门创建工作的序时进度、工作效率、工作效果进行效能监察,并制定效能监察计划和方案,以便有计划、按步骤地落实各个阶段的效能监察工作,每阶段监察完毕后要提出监察建议报指挥部审定和督促落实。

  3、建立激励机制。创建生态县,资金投入是关键。县将设立500 万元的生态县创建专项资金,重点投向乡镇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建设;各镇也要建立 50 万元的生态县创建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优美镇创建专项支出。县支持各镇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对建成日处理量 3000 吨以下(含 3000 吨)污水处理厂的镇补助 20 万元,对建成日处理量 3000 吨以上污水处理厂的镇补助 30 万元;对建成垃圾中转站并投入运行的镇给予10 万元补助。鼓励开展环境优美镇创建,建成国家级环境优美镇的镇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以上补助、奖励项目按期完成后,向创建国家生态县指挥部申报,经确认、考查验收后,提请县政府批准,由县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4、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宣传部门要认真制定生态县、优美乡镇创建宣传计划,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生态建设知识,介绍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全县上下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全县人民建设生态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县委党校要组织生态县建设知识培训,加强党员、干部生态教育;各镇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的生态知识集中学习;全县各中小学要开设生态教育课程;努力构建全县生态教育体系。

  5、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创建国家生态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通力配合。在创建指挥部领导下,县建设、水务、卫生、农林、环保等重点部门,要执行创建指挥部安排,定期召开部门创建办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国家生态县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事项。建设局负责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收集及中转站建设、城镇公共绿地和排污管网建设以及集镇规划、集镇面貌改善;水务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全县河塘整治;卫生局负责饮用水监督管理、改厕和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治理;农林局负责绿化造林、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综合治理、有机肥推广及测土配方施肥、“三品基地”建设、农用废弃物管理以及农业循环经济建设;水产局负责全县的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湖泊生态修复工作;环保局负责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经贸局负责生态园区和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财政局负责围绕生态县、全国环境优美创建重点工程,落实政府扶持资金。各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总体安排,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到“三个统一”和“三个优先”: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统一安排部门职责和创建工作,优先实施创建计划;在组织各项创建时统一安排部门职能和生态创建,优先实施生态创建;在申报和实施项目时统一安排行业项目和创建工程,优先实施生态工程。通过各负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词:环保 生态 创建 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 9 月 25 日印发    共印:115 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8/10/6
下载阅读版本:
文件浏览次数: 已有4054 人阅读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