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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08 〕 56 号


关于调整中共宝应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有机农业开发区党工委:

  由于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现将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组 长:朱宋华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 员:刘 强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春青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左智慧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黄如萍  县纪委副书记

      钱克华  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县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荣秀  县审计局局长

  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如萍、朱军、顾宏、华勇、王泽洪、耿龙虎组成,黄如萍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二 OO 八 年 七 月 八 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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