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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政办发 〔 2004 〕 116 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验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相关部门,开发区:

  根据《宝应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现决定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时间安排:2004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

  二、参加人员:

  县政府组成督查验收小组,由政府办副主任赵跃任组长,县安监局潘联钧局长、县公安局仲崇志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消防大队、工商、文体、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各抽1人参加。

  三、督查内容及方法

  1、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2、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开展检查督办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3、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联合执法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4、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四、要求

  1、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按照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逐一抓好落实。

  2、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汇报情况要如实,严禁弄虚作假。

  3、各相关部门检查情况纳入县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二00四年十月十六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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