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各相关部门,开发区:
根据《宝应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现决定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时间安排:2004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
二、参加人员:
县政府组成督查验收小组,由政府办副主任赵跃任组长,县安监局潘联钧局长、县公安局仲崇志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消防大队、工商、文体、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各抽1人参加。
三、督查内容及方法
1、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2、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开展检查督办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3、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联合执法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4、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四、要求
1、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按照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逐一抓好落实。
2、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汇报情况要如实,严禁弄虚作假。
3、各相关部门检查情况纳入县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二00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