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统一领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地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县委一班人的作用,尽责尽力、团结一致做好县委各方面工作,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县委常委分工如下:
林正玉同志主持县委、人大全面工作,联系县政协工作,分管干 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县人武部党委工作。
张耀武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经济工作、园区建设、财政工作和机构编制、监察、人事、人民武装工作。
徐乃宝同志负责县委常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分管工业经济、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和统战工作。
周玉宝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及分管工作。
董文娟同志负责县政府分管的工作。
秦有芳同志负责政法委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双拥工作,分管建筑业工作。
陈金荣同志负责县委宣传部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广播电视、新闻信息中心、文化体育、文明办、文联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和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工作。
刁顺勤同志负责县委组织部工作,分管党校、机关工委、对台、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侨联、残联等群团工作,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工作。
王友芳同志负责县政府分管的工作。
朱宋华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分管教育、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二 OO 八 年 三 月 七 日
主题词:常委 分工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O 八年三月七日印发 共印一百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