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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宝人发 〔 2008 〕 2 号


关于任免房荣泰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春青的提名,于 2008 年 2 月 28 日任命:

  房荣泰为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姚宏斌的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 00 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各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存。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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