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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宝人发 〔 2007 〕 31 号


关于决定任命董文娟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

  宝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耀武的提名,于 2007 年 12 月 30 日决定任命:

  董文娟为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 00 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扬州市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办,存。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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